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538 |
颗粒名称: | 一、刑事审判监督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2 |
页码: | 921-922 |
摘要: | 1956年7月至10月,域内法院对建院起至1956年7月止所有的刑事案件全部进行检查,发现错判案件342件,其中223件不构成犯罪,119件量刑不当。随后,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不构成犯罪的全部宣告无罪,对量刑不当的全部进行改判。 |
关键词: | 刑事 审判 监督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