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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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538
颗粒名称: 一、刑事审判监督
分类号: D035.4
页数: 2
页码: 921-922
摘要: 1956年7月至10月,域内法院对建院起至1956年7月止所有的刑事案件全部进行检查,发现错判案件342件,其中223件不构成犯罪,119件量刑不当。随后,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不构成犯罪的全部宣告无罪,对量刑不当的全部进行改判。
关键词: 刑事 审判 监督

内容

1956年7月至10月,域内法院对建院起至1956年7月止所有的刑事案件全部进行检查,发现错判案件342件,其中223件不构成犯罪,119件量刑不当。随后,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不构成犯罪的全部宣告无罪,对量刑不当的全部进行改判。上述错案产生的主要原因:把有一定历史罪名或一般历史问题,但后来随国民党部队起义投诚,按政策应当既往不咎的,定为反革命判刑;把错误或落后言行当作犯罪予以判刑;无科学根据,主观臆断定罪判刑;未查清事实,草率下判。1949年7月,邱应保与同村村民邱光犁发生争执,打了邱光犁一记耳光,3个月后,邱光犁吐血,事隔4年后,邱死亡。该案的一记耳光与吐血、死亡之间,本无内在必然联系,审判人员却相信无根据的传闻,说邱应保会点穴,将邱光犁点穴致死,错判其有期徒刑12年。
   “文革大革命”中,国家法律被践踏,造成一批冤假错案。1976年至1978年,“左”的影响未彻底除清,以致在刑事审判中仍然出现一些冤假错案。1979年1月至1980年9月,域内法院对1966年至1978年间所判处的全部刑事案件,以及1965年以前所判决的当事人长期申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查出冤假错案927件,其中反革命案件721件,普通刑案206件。对不构成犯罪的667件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轻罪重判的153件案件被告人,依法减轻刑罚;对构成犯罪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34件案件被告人免予刑事处分;对定性不当的73件案件,依法改变其定性,全部予以纠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86〕6号文件把“‘文化大革命’以前和‘文化大革命’中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处理错了的历史问题,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的精神,域内法院于1986年至1987年6月全面复查历史老案,落实政策,共查出冤假错案515件,全部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其中,宣告无罪448件,免予刑事处分20件,按起义投诚人员对待5件,改变定性8件,减轻刑罚2件,作其他处理32件。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乐安县詹洪森等18人反革命集团案平反纠正后,被告人给法院送锦旗,赞扬法院“实事求是雪30年沉冤,秉公执法扬英明政策”,表示要在有生之年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尽力报效祖国。
   1980年后,随着刑法、刑诉法的实施,审判监督程序由原来的大批复查转为日常审判监督,即发现一件纠正一件。
   原审被告人陶善镇等11人反革命集团案,黎川县法院于1964年6月9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陶善镇等11人均犯反革命罪,分别处以管制1年至有期徒刑20年刑罚不等。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多次向县、地、省法院,甚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理由主要有:关于“组织”问题,组织反革命集团“中华人民自由党”是逼供、诱供下交代的,根本没有组织反革命组织;关于“纲领”问题,当时大家在一起聊天,对打成“右派”不满,大家想把被划为“右派”不满的情况,写信向党中央反映,成立一个写作小组,由陶善镇把大家的意见归纳起来写一封信,但没有寄出就烧掉了;关于“党费”问题,大家因“右派”问题,都降了工资,生活困难,故组成一个互助会,交的都是互助费,而不是党费;关于五次秘密会议问题,只是被打成右派,几次遇到一起,互诉苦衷,谈及党的某些反“右”政策不当等,散布不满情绪,思想上并无反革命目的。根据当事人申诉,抚州中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再审。审理查明,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陶善镇等人组织反革命集团“中华人民自由党”,进行反革命宣誓,发展成员,扩大组织成员32人,制定党纲、党章,召开秘密会议,交纳党费,确定联络暗号和代号,策划暴动等,是根据被告人的口供认定的,而且各被告人的口供是相互矛盾的。其口供是逼供信造成的,没有确凿的物证、书证,认定反革命集团罪名不能成立。原审被告人申诉有理,应予采纳。据此,抚州中级法院于1998年8月3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黎川县法院〔1963〕刑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宣告陶善镇等11人无罪。同时,向因该案受牵连的乐安县国税局、黎川县人民医院、黎川县教育局、资溪县教育局等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纠正对有关人员的行政处分,并处理好善后工作。至此,该起含冤34年的错案通过刑事再审程序,得到彻底纠正。
   1950年至2011年,域内法院共审结刑事再审案件8141件(含大批复查案件和日常审判监督案件)。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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