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537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审判监督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2 |
页码: | 921-922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后,域内法院通过打击犯罪,制裁民事、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由于极少数审判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以及受“左”的路线影响等原因,致使审判工作产生偏差,出现一些冤假错案。为此,依法通过检查案件、院长发现、处理当事人申诉等途径,以审判监督予以纠正。 |
关键词: | 审判 监督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