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96 |
颗粒名称: | (二)教育与文化建设 |
分类号: | D926.2 |
页数: | 2 |
页码: | 894-895 |
摘要: | 域内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初期,每天早上均安排1至2小时用于政治学习。1964年,抚州中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会议,就加强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文化大革命”期间,域内法院思想教育工作一度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域内法院思想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并被重新置于首要位置,备受重视,各法院均确定由一名副院长或党组成员分管思想教育工作。 |
关键词: | 教育 文化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