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89 |
颗粒名称: | (三)人民法庭 |
分类号: | D926.2 |
页数: | 1 |
页码: | 892 |
摘要: | 为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政府的土地政策、法令的实施,1950年4月,政务院公布施行《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年底,域内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黎川、资溪、金溪9个县,除资溪外,成立县人民法庭8个,分庭31个。法庭受县人民政府领导,是各县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土改运动结束后,人民法庭随之撤销。 |
关键词: | 人民法庭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