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87 |
颗粒名称: | (一)中级法院 |
分类号: | D926.2 |
页数: | 2 |
页码: | 891-892 |
摘要: | 1952年8月,广昌县法院因宁都分院撤销划归抚州分院管辖。同年6月,广昌县法院划归赣南分院管辖,抚州辖区增至10个法院。同年9月,江西省人民法院抚州分院更名为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民事庭、刑事庭和办公室。1968年4月,抚州中院被撤销。同年3月,院址迁至抚州市福庆巷6号。1988年7月,增设调查研究室、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改为告诉申诉审判庭。 |
关键词: | 中级 法院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