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8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队伍 |
分类号: | D921.14 |
页数: | 6 |
页码: | 890-895 |
摘要: | 民国以前,抚州无专门审判机关,沿袭司法行政合一旧制。民国18年,域内第一家法院即临川县法院成立,其他县25年后司法和行政分立。新中国成立后,抚州普遍设立人民法院,但“文化大革命”中曾被裁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法制的进步,人民法院建设受到重视,内设机构日益健全,审判队伍逐步壮大,法院发展进入兴盛时期。 |
关键词: | 机构队伍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