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80 |
颗粒名称: | 一、信访举报受理 |
分类号: | D632.8 |
页数: | 5 |
页码: | 877-881 |
摘要: | 民国时期,江西高等法院检察处设有密告箱、检举箱,“以便利人民以言词告诉、告发或自首”犯罪,并一直沿用至1949年。经过一系列政治运动,严厉打击反革命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反革命案件逐步下降,刑事犯罪案件增多。其次是检举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的信访,举报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贪污腐化、打人骂人,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对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刑事赔偿案件进行复查、复核。 |
关键词: | 信访举报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