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78 |
颗粒名称: | 二、被监管人员再犯罪的查处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2 |
页码: | 876-877 |
摘要: | 抚州市看守所一名在押贪污犯拒不交代罪行,经市检察院检察长对其进行教育,交代政策,指明前途,使其终于全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赃8500多元,案件得以及时审结。刘某受到检察机关免予起诉处理。分院检察长到抚州市看守所宣讲通告,组织被监管人员学习。1998年,临川市检察院查处一起被监管人员再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杨某、吴某、徐某殴打犯罪嫌疑人尧某,致使尧重伤甲级。 |
关键词: | 监管人员 再犯罪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