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75 |
颗粒名称: | 二、查处渎职案件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3 |
页码: | 869-871 |
摘要: | 此案为域内首例被查处的徇私舞弊案。死亡1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为大案。乐安县法院以赵某破坏邮电通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黎川县检察院于1987年5月14日以玩忽职守罪对陈某立案查处。南城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查办,付建华因徇私舞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临川市法院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 |
关键词: | 渎职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