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72 |
颗粒名称: | 二、查处偷税抗税、假冒商标案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3 |
页码: | 866-868 |
摘要: | 1952年全区检察机关建立后,担负侦查偷税漏税案件的任务。1958年,检察机关的侦查机构被取销。1979年,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偷税、抗税案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作为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的任务之一。抚州市1975户纳税户,有1425户主动进行自查,占应查面的75%。 |
关键词: | 偷税抗税 假冒商标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