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71 |
颗粒名称: | 一、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4 |
页码: | 863-866 |
摘要: | 民国期间不时有官员因经济犯罪被查处。民国27年,黎川司法处主任审判官高齐某因贪污被法办。35年—36年,临川县长陈某因贪污渎职被弹劾,经监察院审查成立,交由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发交江西高等法院检察处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南城县检察院在侦查黄某、封某等3起重大贪污案时,经中共南城县委批准及时依法逮捕,并配合法院召开公审会。 |
关键词: | 贪污贿赂 挪用公款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