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29 |
颗粒名称: | 五、驾驶员管理 |
分类号: | D035.37 |
页数: | 4 |
页码: | 839-842 |
摘要: | 1960年2月交通部《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分为:职业驾驶员、非职业驾驶员、实习职业驾驶员、学习驾驶员。1996年9月1日起,将机动车驾驶证分为驾驶证、学习驾驶证、临时驾驶证3种。1986年7月1日起,停止以运代训的培训办法。要求无神经病及足以妨碍驾驶机动车的其他疾病或身体缺陷。同时,交警支队的考试员一律为经江西省交警总队培训合格,并领有机动车驾驶技术考试员证的民警。 |
关键词: | 驾驶员管理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