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机动车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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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425
颗粒名称: 四、机动车管理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3
页码: 837-839
摘要: 民国36年7月,国民政府公路总局抄发《汽车管理规则》,以汽车载重量大小为标准,将汽车划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机器脚踏车3类。该划分方法一直沿用到1960年初。1960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机动车管理方法》,将车辆分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二轮机动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5类。根据交通部规定,对领有号牌和行车执照的车辆,每年进行总检验,合格后在行车执照上予以签注。年度总检验制度一直延续执行。江西省交通厅规定“12”后面5位数的首位“5”为抚州地区机动车代号。
关键词: 机动车管理 抚州

内容

机动车分类 民国36年(1947)7月,国民政府公路总局抄发《汽车管理规则》,以汽车载重量大小为标准,将汽车划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机器脚踏车3类。该划分方法一直沿用到1960年初。
   1960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机动车管理方法》,将车辆分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二轮机动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5类。根据交通部规定,对领有号牌和行车执照的车辆,每年进行总检验,合格后在行车执照上予以签注。年度总检验制度一直延续执行。1985年交通部下发《关于使用新的机动车号牌的通知》和《机动车类型区分》,以汽车的总重量和乘坐人数作为标准,将车辆划分为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专用机械、挂车5类,使汽车分类更具准确性、科学性。
   2002年1月起,交警支队简化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确定机动车所有人员只要出具合法有效身份证、车辆来历凭证;车辆检验合格证,即可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2004年5月1日起,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核发临时行驶证号牌、停驶、复驶、更正和撤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机动车登记相关业务中,按照公安部规定,全部机动车登记资料均及时存在机动车档案和录入机动车管理登记系统。2005年根据江西省公安厅〔2005〕167号文件规定,拖拉机(四轮、三轮变型机)牌证及驾驶证业务由农机部门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此项业务。《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抚州市超标非机动车临时通行标志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
   机动车检验与年检 民国23年(1934)10月9日《江西管理汽车及司机暂行章程》规定检验项目8条,均为机动车外表性的安全技术检验。28年全国统一执行《汽车管理规则》,机动车检验项目增至13条,均为机动车外表性的检验。35年9月13日公布的《江西公路处行驶车辆总检验办法》将检验项目扩展到四大类23项。直到80年代中后期,域内检验车辆手段一直以手摸、眼看、耳听为主。检验工具包括卷尺、汽缸压力表、电压表、电流表、轮胎气压表等。检验范围逐步从外表延至机件运转精微度和汽车的电系、车身、设备等。
   1960年2月起执行交通部《机动车管理办法》,车辆检验的主要项目包括车体丈量和机件检验。根据交通部规定,对领有号牌和行车执照的车辆,每年进行总检验(年检),合格后在行车执照上予以签注。号牌或行车执照如有遗失或损坏时,向现籍车辆管理机关申请补发或换发;发生转籍(车辆由甲地迁移至乙地)或变更(与初次检验的登记项目内容有变动)等异动情况,由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现籍车辆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此后,年检制度一直延续执行。
   1964年,执行《江西省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机动车检验项目有17项。对年度总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损坏部分影响安全不大的,暂扣行驶执照,发给待理证,限期修好复验;损坏情况严重足以影响安全者,扣留行车执照,未经复验合格前不准行驶。如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遗失,应登载《江西日报》声明遗失,持报向原牌照机关申请补发。
   1982年8月9日,江西省交通厅制定《江西省机动车检验标准》,将检验项目增至七大类36项,分别对机动车的传动部分、发动机、转向、行驶、制动、电器等各个部分作出规定。1986年5月2日,江西省交通监理处对车辆改型、改造审批、汽车报废、更新标准等手续作明确规定,强调凡报废车辆一律不准复活使用。1987年9月21日,公安部规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局批准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87。
   1988年11月起,执行江西省公安厅《关于方向设在右侧的机动车使用问题的通知》,对现有方向盘右置的机动车,不准其过户、转卖、改造和改型;此后方向盘右置的新车及从外地转入的新、旧方向盘右置的车辆不准办理落户。
   1989年底,交警支队与地区林业车队建成抚州车辆检测站,对域内汽车的轴重、制动、测滑、车速表、噪声、废气、烟度、灯光、车身底盘等项目进行定期检查。为方便车户掌握车辆定期检验的日期,地区交警支队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尾数对相应的月份为送检时间,尾数为0、1、2的应加10,即分别为10月、11月、12月。同时还规定:车辆送检前,应进行二级以上技术保养,凭保养合格证、行驶证、定期检验表到检测站进行检验。
   2000年底,交警支队兴建机动车检测房,购买一台新式检测线。之后在南城、南丰开辟两条新的检测线。2005年再次更新一条机动车检测线,车辆检验工作日趋规范化和现代化。同年,交警支队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速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原四轮、三轮农用车)一律在交警支队检测站和南城检测站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各县车管站不再负责此类车辆的检测,从而结束低速载货汽车人工检验的历史。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交警支队车管所按规定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之前必须由牌证管理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以及对该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等情况,属于延缓报废的机动车第一次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表,确定符合规定后,予以核发)。凡检验不合格和应参加年度检验而未参加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是年,全市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检测站检验各类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35992辆,占应检汽车的88%。2008年4月,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监测站全部社会化、支队驻站民警全部撤出。2011年12月,交警支队监测站开通机动车远程监控系统,检测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
   牌证管理 车辆牌证管理包括牌证的发放、补发、换发和异动登记等。
   民国时期至50年代末,域内无单独牌证管理业务,由省统管或全国统一管理。1950年5月,江西汽车号牌为5位数,车号前冠以“赣临”为江西省代号。同年11月,交通部规定汽车号牌五角星前的数字“5”代表中南区,中南区公路总局规定五角星后的第一位数字“5”代表江西省。车号牌由五角星和6位数字组成。
   1960年,执行交通部《机动车管理办法》,凡有机动车的部门、个人申请领用号牌执照,均应填写“机动车检验异动登记表”,送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审查。车辆管理机关检验车辆(新车可酌免检验)认为合格后,发给号牌和行车执照。同年,按交通部规定,车牌上前“12”两位数代表江西省。江西省交通厅规定“12”后面5位数的首位“5”为抚州地区机动车代号。号牌后4位数分段为:专直0001至0500;抚州市0501至1000;临川县1001至1500;南城县1501至2000;南丰县2001至2500;黎川县2501至3000;广昌县3001至3500;资溪县3501至4000;宜黄县4001至4500;崇仁县4501至5000;金溪县5001至5500;东乡县5501至6000;乐安县6001至6500;721矿和261队6501至7000;抚州市增补7001以上。1964年2月17日,《江西省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稿)》规定江西汽车编号自12-00001号起用,左首“12”代表江西省,右边数字为省内机动车真实编号。大小型汽车及二、三轮机器脚踏车,拖拉机的编号右边均为5位数;试车及临时行驶证右边均为4位数,并在右边竖写标明“试车”或“临时”二字。1975年4月8日,交通部、公安部规定新增“42”为江西省机动车代号。
   1986年5月12日,江西省交通厅决定更换机动车号牌,规定抚州地区号牌代号为“35”。表示形式为:江西35-×××××。大型货运汽车和所有挂车,必须在后栏板处将本车牌号按原式样、字体喷写放大2.5倍。各县(市)号牌分段为:地直00001至09999;抚州市10000至19999;临川县20000至24999;南城县25000至29999;南丰县30000至34999;广昌县35000至39999;黎川县40000至44999;资溪县45000至49999;金溪县50000至54999;东乡县55000至59999;宜黄县60000至64999;崇仁县65000至69999;乐安县70000至74999。1995年始,抚州地区启用“92式”新号牌,号牌前两字由汉字和字母组成,分别代表江西省和车牌所属地区,抚州地区号牌前二字为“赣F”。“92式”号牌各县(市)分段为:地直00001至09999;抚州市10000至19999(与临川县合并后为文昌桥区号码段);临川县20000至24999(与抚州市合并后为上顿渡区号码段);南城县30000至39999;南丰县40000至49999;东乡县50000至59999;崇仁县60000至69999;广昌县70000至74999;黎川县75000至79999;资溪县80000至84999;金溪县85000至89999;宜黄县90000至94999;乐安县95000至99999。
   2004年抚州市各种机动车号牌实行电脑自动选号,前期为2选1,2006年3月改为6选1,机动车号牌管理日趋规范化。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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