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警察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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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418
颗粒名称: 一、交通警察建制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2
页码: 834-835
摘要: 民国20年(1931),国民党出于“围剿”红军需要,先后修通南昌至广昌、南昌至宜黄等公路。35年,江西省公路局在抚州城区设立交通管理站,负责交通稽查。新中国成立后,抚州专区设车辆监理所,负责办理车辆登记、驾驶员考核、核发牌照、证件及公路交通管理和征收养路费等事务,隶属交通管理部门。
关键词: 交通警察 抚州

内容

民国20年(1931),国民党出于“围剿”红军需要,先后修通南昌至广昌、南昌至宜黄等公路。35年,江西省公路局在抚州城区设立交通管理站,负责交通稽查。新中国成立后,抚州专区设车辆监理所,负责办理车辆登记、驾驶员考核、核发牌照、证件及公路交通管理和征收养路费等事务,隶属交通管理部门。1959年5月,抚州市组建交通警察队,专门负责城市交通管理。专署公安处及各县公安局在治安科(股)各设立1名~2名民警兼管交通安全。
   1987年6月,抚州地区交通局车辆监理所划归抚州地区公安处,由公安处治安科选派4人,与新归属的车辆监理所全体人员组建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内设办公室、交通秩序科、车辆管理科。交警支队为副县级建置,定事业编制29个,负责对域内城乡道路交通的依法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管理、检验、发牌、驾驶员考核、发证、路障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同时,负责对下辖各县(市)交通警察大队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随后,域内12个县(市)相继成立交通警察大队。1989年,抚州地区增设10个交警分队,分别隶属于各县交警大队。1994年,地区交警支队增设财务科。1995年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两个交警大队合并为一。是时,域内有11个交警大队。1996年12月,抚州行署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改称抚州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域内交警在编人员361人。1997年,交警支队增设交通安全宣传科。2000年10月,抚州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更名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01年1月20日,交警支队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学校。4月20日,临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上划支队直接管理,分设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和直属二大队。
   2011年3月28日为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日,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抽调3名女民警组成“女警护卫队”正式上岗。年底,交警支队为市公安局内设副处级机构,支队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装备科、网络科、财务科、宣传科、法制科、交通科、车辆管理所(行政审批科与之合署)、机动车检测站、考试科、指挥中心等12个科(室、处、中心、所、站)和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均为正科级机构。有政法专项编制201个(不含50个待置换事业编制),后勤事业编制23个。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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