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418 |
颗粒名称: | 一、交通警察建制 |
分类号: | D035.37 |
页数: | 2 |
页码: | 834-835 |
摘要: | 民国20年(1931),国民党出于“围剿”红军需要,先后修通南昌至广昌、南昌至宜黄等公路。35年,江西省公路局在抚州城区设立交通管理站,负责交通稽查。新中国成立后,抚州专区设车辆监理所,负责办理车辆登记、驾驶员考核、核发牌照、证件及公路交通管理和征收养路费等事务,隶属交通管理部门。 |
关键词: | 交通警察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