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禁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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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369
颗粒名称: (三)禁娼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2
页码: 812-813
摘要: 域内娼妓由来已久。民国初北洋军阀统治江西,娼风渐盛。娼妓有土帮(本地)和扬州帮之别,临川、黎川、南丰等县都有人开设妓院。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妓院,禁止从事卖淫活动。1954年3月,对娼妓活动又集中进行打击。
关键词: 禁娼 抚州

内容

域内娼妓由来已久。民国初北洋军阀统治江西,娼风渐盛。娼妓有土帮(本地)和扬州帮之别,临川、黎川、南丰等县都有人开设妓院。凡开设妓院处,妓车往来如梭。南城县妓院集中在天一山和北门外一带,有江苏扬州人开设妓院5家,本地人开设7家。民国12年(1923)1月,江西省议会咨请省长禁娼,遂指令省警务处办理。省警务处命令各区署转告娼家,限期出境,但均未按规定执行。14年,北洋军阀为筹军饷,在临川县妓院征收“花捐”。此后,凡乐户、妓女只需报名注册,由警察局收取“花捐”后即获准营业。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妓院,禁止从事卖淫活动。1950年5月,抚州专署公安处制发《公共娱乐场所暂行管理办法草案》,规定禁赌、禁毒、禁娼、禁拐带妇女幼儿及处罚办法。各县(市)均进行“四禁”。域内县城、圩镇中有娼妓214名,虽经几年的收容、取缔和教育改造,仍有部分流散社会。
  1954年3月,对娼妓活动又集中进行打击,将搜捕的老鸨、惯妓进行公开审判,将暗娼交群众管制。之后,禁娼工作转入日常治安管理。至1964年,域内娼妓活动禁绝。1980年后,域内卖淫嫖娼活动死灰复燃。1989年11月至1990年2月底,域内开展扫除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的社会丑恶现象和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缴获一批淫秽物品。1991年6月下旬开始,抚州地区公安处再次组织为期3个月的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专项斗争,查处卖淫妇女98人,嫖客202人,收容卖淫嫖娼人员24人。此后,公安机关针对一些宾馆、旅店,特别是路边店和出租汽车上卖淫活动较突出的情况,进行认真整治。1996年,域内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44起242人。1999年8月,域内开展秋季禁娼、禁赌专项斗争行动。此次行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9起48人。2000年8月4日,抚州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黄、赌、毒”为主要内容的统一行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8起,查获提供、组织营利性陪侍案件32起,涉案人员139人。200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卖淫嫖娼案35起,查处卖淫妇女28人,嫖娼人员42人。2004年1月初至2月底,全市组织打击“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共清查各类娱乐服务场所861家,发出整改隐患362份,取缔不符合要求的12家。共查获卖淫嫖娼案39起,抓获卖淫女54名,取缔卖淫窝点8个。
   2011年12月10日至13日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零点行动”的要求,市公安局采取异地用警,分组行动,对市城区和各县存在涉黄、涉赌、涉毒的场所进行集中清查,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行动中全市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出动警车228辆次,检查场所170家(歌舞厅17家,洗浴场所7家,游戏动漫城12家,宾馆134家),捣毁并取缔涉黄场所6个,现场抓获卖淫嫖娼人员38人。
   2000年至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对出版物市场、印刷业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取得较大成绩,文化、音像、出版市场经营规范、秩序正常(详见本志卷二十四《文化旅游》第十章《文化市场管理》)。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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