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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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348
颗粒名称: 一、公安机构
分类号: D631.13
页数: 3
页码: 796-798
摘要: 1949年6月,冀察热辽中央分局辽西大队进驻抚州,大队直属队队长李如皋受命组建抚州人民公安机关。辽西大队中做过公安工作的部分干部和中央分局警卫队部分战士成为域内公安机关班底。2000年10月,临川市公安局改称抚州市临川区公安分局。是年底,各县(区)共有派出所203个(其中森林公安派出所34个)。
关键词: 公安 机构

内容

(一)地区(市)公安机构 1949年6月,冀察热辽中央分局辽西大队进驻抚州,大队直属队队长李如皋受命组建抚州人民公安机关。辽西大队中做过公安工作的部分干部和中央分局警卫队部分战士成为域内公安机关班底。7月,抚州分区督察专员公署公安处成立,下设人秘科、侦审科、总务股、看守所、分区警卫队(随后改为分区公安队),在临川城大公路174号民生药房办公。公安处下辖临川市、临川县、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金溪县、资溪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10个公安局。是年冬,公安处增设秘书室、指导科、治安科。此后,其内设机构渐增,且时有撤并,名称多变。至1966年,内设包括政治处、政保科、经保科、治安科、技侦科、劳教科、消防科、预审科等。1967年2月,“造反派”夺权,夺走公安处公章,由“造反派”接管委员会掌权。3月,军分区成立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6月下旬,军管会与一派群众组织成立接管小组,从“造反派”手中接管公安处领导权。1968年2月,抚州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保卫部(简称专区保卫部),随即成立抚州专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专区保卫部与军管会合署办公,下设政工组、办事组。1970年4月,专区保卫部设第一组(办事组)、第二组(政保组)、第三组(治安组)。1971年10月增设第四组(政工组)、第五组(审判组)。1973年1月,专区保卫部改为抚州地区公安局,设秘书、政保、治安、内保、技侦5个科,9月,恢复预审科,增设政工科、警卫科。1975年9月,增设收容审查所。1976年3月,增设武装民警科。1978年4月,增设消防科;12月,增设刑侦科。
   1980年11月,抚州地区公安局改为抚州行署公安处。1981年11月增设森林治安科。1982年4月成立抚州地区公安干部学校。1983年1月撤销武装民警科,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抚州地区支队(简称抚州武警支队)。1985年3月设立纪律检查组,通信科改称第九科,森林治安科改称第十科。同年5月,抚州地区公安干部学校改为抚州地区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副县级)。1986年6月通讯科并入秘书科改为秘书通讯科,增设行政科。1987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消防警察部队抚州地区支队(简称抚州消防支队)。同年6月地区交通监理所划归公安系统管辖。同年12月森林治安科改为地区林业公安局。1988年6月成立交通警察支队,同年12月恢复通信科,秘书通信科改为秘书科。1990年2月增设监察室。同年3月增设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5月成立地区保密局,增设法制科;6月增设户政科;10月秘书科改称办公室。1994年11月增设出入境管理科。
   1996年12月,抚州行署公安处更名为抚州地区公安局。机构设置为:政治处、办公室、指挥中心、第一科(政保)、第二科(经文保)、第三科(治安)、第四科(技侦)、刑警支队(副县级)、第六科(警卫处)、第七科(预审)、第八科(消防支队)、第九科(通讯)、法制科、户政科、看守所、刑科所、监察科、审计科、警务督察办公室、计算机管理监察科、行财科、装备科、信访科、出入境科、交通警察支队、抚州公安中专学校、地区保密局、地区林业公安局、地区武警支队。下辖临川市、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金溪县、东乡县、资溪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广昌县、七二一矿12个公安局,崇仁巴山镇、东乡孝岗镇、南丰琴城镇、乐安公溪镇4个公安分局,11个县(市)林业公安分局,170个公安派出所,36个林业公安派出所,9个企业派出所。1999年12月1日,地区公安局经文保科更名为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正科级);不久,各县公安局先后内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抚州地区公安局更名为抚州市公安局。
   2004年12月,市公安局内设的政治部、指挥中心、治安警察支队、巡逻(防暴)警察支队升格为副处级机构。治安支队增设副科级的一大队、二大队,巡逻(防暴)支队增设副科级的综合科、特警大队和巡逻处警大队。交警支队增设正科级的信息网络科。2006年1月,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予以撤销,组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处级)。特警支队内设政治处、综合科、作训科、2个特警大队和1个巡逻大队,均为正科级。同月,抚州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更名“抚州市人民警察学校”和“抚州市初级警察训练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班人马。8月,设立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为市公安局内设正科级机构。同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设正科级机构。同月,单独设立抚州市拘留所,为市公安局下属正科级单位。11月,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支队。2007年11月,设立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为市公安局正科级派出机构。设立市公安局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中心派出所。2009年9月,设立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廖坊水利枢纽派出所;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水上派出所变更为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抚河派出所;设立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抚北工业园区派出所。
   2010年11月,市公安局内设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宣传处、教育训练处、审计处、信访处、警务保障处、装备财务处、户政处、出入境管理处、法制处、信息通信处、警卫处、指挥中心、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特警支队、人民警察教导支队、情报信息研判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反恐处突工作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禁毒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等职能处(支队、室、中心)和抚州市看守所、抚州市拘留所、抚州市强制戒毒所、消防支队、监察室。保留市公安局政治部,暂保留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管理中心牌子,人民警察教导支队与市人民警察学校两排牌子一套人马。撤销市公安局机关后勤中心。
   (二)县(市、区)公安机构 1949年5月,进贤县公安局成立,归南昌专署管辖;6月,东乡县、金溪县公安局成立,分别归上饶、赣东北行政区管辖。7月至9月临川市、临川县、南城县、南丰县、崇仁县、黎川县、资溪县、宜黄县、乐安县公安局相继成立,隶属抚州专署公安处。8月,金溪县公安局划归抚州专署管辖。9月,广昌县公安局成立,归宁都专区管辖。1950年4月临川市公安局并入临川县公安局。是年起,境内各县(市)所辖区公所设有公安助理员。1952年9月广昌县公安局划归抚州专区管辖。1954年4月设立抚州镇公安局。同年6月,广昌县公安局划归赣南行政区管辖。1955年2月,抚州镇公安局改为抚州市公安局。1958年后,境内人民公社、乡(镇)设有公安特派员。1960年8月至1962年5月设立公溪镇公安局。1963年10月抚州市公安局改为抚州镇公安局。
   1967年二三月间,各县(市)公安局被军管。1968年各县(市)革命委员会下设保卫部,行使公、检、法职权。同年6月,东乡县公安局划归抚州专区管辖。1969年3月,进贤县公安局由宜春专区划归抚州专区管辖。1973年恢复县(市)公安局。同年,抚州镇公安局复改为抚州市公安局。1983年8月,广昌县公安局归抚州地区管辖,进贤县公安局划归南昌市管辖。1986年1月设立七二一矿公安局。1995年4月,抚州市与临川县两个公安局合并,设立临川市公安局。1998年底,县(市)公安局设立政工科、办公室、指挥中心、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刑警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法制科、户政科、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科、督察室、通信科等职能部门。各乡镇基本实现“一乡一所”,即每个乡镇设立一个公安派出所。
   2000年10月,临川市公安局改称抚州市临川区公安分局。是年底,各县(区)共有派出所203个(其中森林公安派出所34个)。2006年5月,设立市公安局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科、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等机构,其中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为副科级。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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