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329 |
颗粒名称: | 三、无线电管理费征收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1 |
页码: | 792 |
摘要: | 域内自1987年开始按省政府《关于征收无线电业务管理费、频率占用费的暂行办法》向设台单位收取管理费。1987年—2002年间,征收手机频率占用费约2000余万元。2002年下半年,信息产业部规定手机频率占用费由工信部门直接向运营商收缴,不再向手机用户收取频率占用费,无线电管理局只收取其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200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市无线电管理局分别征收其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5.43万元、4.63万元、6.22万元、8.8万元、10.22万元。 |
关键词: | 无线电 管理费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