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涉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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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301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涉台事务
分类号: D63
页数: 6
页码: 780-785
摘要: 明末清初,抚州与台湾始有民间往来。民国期间,乐安县龚坊、戴坊、山砀等地乡民经常到台湾做药材生意。1949年抚州解放前夕,有一批人员随国民党军去台湾。1960年7月中共抚州地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军分区政治部、地委宣传部、统战部、公安处等部门领导组成,地委主要领导任组长。1973年1月中共抚州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抚州军分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78年2月恢复为中共抚州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办事机构。2000年10月,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行署台湾事务办公室分别改称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关键词: 涉台事务 抚州

内容

明末清初,抚州与台湾始有民间往来。民国期间,乐安县龚坊、戴坊、山砀等地乡民经常到台湾做药材生意。1949年抚州解放前夕,有一批人员随国民党军去台湾。
   1960年7月中共抚州地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军分区政治部、地委宣传部、统战部、公安处等部门领导组成,地委主要领导任组长。1973年1月中共抚州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抚州军分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78年2月恢复为中共抚州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办事机构。1987年10月,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名为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正处级;并成立抚州行政公署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地区对台办或地区台办),与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秘书科、宣传联络科、经贸科。区内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2000年10月,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行署台湾事务办公室分别改称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05年,明确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为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机构,行政编制8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2011年实有9人。
   1949年—1966年,区内组写对台宣传稿件,广播家信,开展去台人员社会调查。1971年—1979年,区内组写宣传稿、家信,开展抚州在台人员及在抚州台属调查,开始落实台属政策。1979年—1987年,区内全面落实台属政策,组织台属境外会亲,接待回乡探亲的台胞,为台属排忧解难,帮助台属扶贫致富。1987年—2000年,接待回乡探亲、旅游、观光的台胞,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政策;组织台属赴台探病奔丧;安置返乡台胞定居;积极联络交友,引进台资。2001年—2011年,抚州、台湾两地人员往来以及在文化、学术、体育、卫生、经济各领域的交流更加频繁。至2011年底,在台湾有抚州籍同胞22240人,在抚州有台属63198人;市内有台资企业41家,总投资4.5亿元。
   第一节 去台人员普查 1956年—2011年,根据省委《对国民党军政人员的家属亲友进行调查登记的通知》,全区(市)先后10次对在台湾居住的抚州籍人员及域内台属进行调查(普查)登记。
   1956年,进行第一次普查,登记在台陆军尉官、海军战士、空军驾驶员及台湾当局相当于专员以上人员的家庭和亲友情况。1960年第二次普查登记在台陆军校级、现职海空军尉级以上军官、空军驾驶员、台湾当局相当于县级以上人员,及与其有关系者。1971年第三次普查,编录《在台军政人员、爱国人士、起义、投诚、被俘人员、台籍同胞重点对象花名册》。1972年第四次普查,对台湾国民党军队人员中重点对象进行调查,编录《全区重点对象和解放后有通讯联系人员花名册》和《调查对象花名册》。1973年第五次普查登记在台国民党军政人员,在大陆起义、投诚、被俘的国民党军政人员、爱国人士、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台湾省籍同胞及爱国华侨。1978年第六次普查主要是对第五次普查漏登的进行复查补登。1980年第七次普查主要是对地直和在抚州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其亲友去台人员情况。通过多次普查,1982年,全区汇编在册的去台国民党军政人员有8333人,其中国民党党军政县团级以上374人,在大陆起义、投诚、被俘原国民党军政人员75人,爱国人士41人;区内有台湾省籍同胞88户、364人。2006年、2008年、2010年先后对抚州籍在台人数、市内台属人数、市内台籍人数情况进行调查。
   第二节 对台宣传 对台宣传贯穿于对台联络、接待、交流、经贸等各个方面。随着两岸形势发展,不同时期对台宣传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
   20世纪50年代对台宣传主要是动员台属写家信,通过电台广播或经港澳、海外转寄台湾。60年代,对台宣传着重于广播家信和关于去台军政要人家乡情况的稿件,传递亲属和家乡信息,触发其思乡之情;同时揭露美国在台侵略活动,呼唤对岸国民党军政人员团结起来反美爱国。全区编写专稿25篇,组写家信49封、图片4组、录音稿2篇。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区对台工作机构瘫痪,对台宣传中止。
   1972年,区内恢复对台宣传工作,地、县(市)配备专职干部开展对台宣传。宣传对象由台湾中上层人士扩大到下级军官和广大士兵,宣传内容由单一的家信增加新闻专稿、图片和地方戏曲;改变以前约请台属写家信叙家常的宣传方式,着重宣传祖国大好形势、建设成就,报道家乡消息等;宣传手法由单一广播稿发展到录音讲话和录音报道;拓宽对台宣传渠道,由中央台和福建前线台增加福建台、云南台、国际台、厦门有线广播站。1973年—1979年,全区组写稿件878篇,被电台、报刊等采用246篇,图片16组、34张。
   80年代,区内对台宣传稿件数量和质量大幅度增加和提高。稿件题材广泛,有反映家乡新貌、名优土特产品和建设成就,有反映台籍同胞和去台人员亲属子女在大陆成长进步,有反映祖国大陆民主自由和人与人之间亲密关系,有反映祖国大陆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有反映两岸同胞盼统一、思团聚,有反映关于去台人员家乡的私房政策等等。稿件形式活泼多样,有文字稿、图片稿、文艺稿等。1980年2月,福建前线台播出宜黄传统戏《八仙飘海》,激起台胞思乡之情,反响很大。写稿和评稿相结合,稿件质量显著提高。许多稿件不仅内地台社采用,而且被境外报社电台转载转播,如《情思万里牵,四代盼团圆》《愿普天下离散的骨肉亲人都早日团聚》《祖国今更美,故人何时归》《农民旅游》等被香港《文汇报》《晶报》《大公报》采用。1980年—1990年,全区撰写对台宣传稿件2973篇。1986年,地区台办举办大型对台工作展览。
   90年代,主要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台方针政策,改革开放、祖国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家乡经济建设情况,做好为台湾各阶层人士解疑释惑工作,对“台独”舆论进行斗争,批驳台湾当局“一国两府”“一国两地区”“两国论”等错误主张,宣传引进利用台资、外资的广泛前景、潜力和优势,号召台胞为振兴家乡经济献计出力。1994年除夕之夜,中央电视台播出《老区资溪在江西率先实现电话程控化》,展现资溪县台属吴树生与台湾亲人通话的镜头,体现台属台胞骨肉亲情。1996年2月—3月,地区台办与台湾桃园书法协会、抚州旅台同乡会在抚州联合举办“江西抚州、台湾桃园书画联展”,收到两地300余名书画作者600余幅作品。同年,抚州参加全省首次开展的两岸文化双向交流。1991年—2000年,全区各级台办在台湾新闻媒体《赣风》《江西文献》《抚州文献》《司法警民报》等发表介绍家乡的稿件130余篇,宣传抚州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抚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办法。
   2000年—2003年,全市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播部、海峡之声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海外版)、《团结报》《华声报》等主流对台媒体供稿1263篇。2004年以后,对台宣传方式继纸介媒体、电波媒体、视频媒体后,又出现网络媒体。2011年,全市台办有8名网络宣传人员每天将抚州的最新资讯上传到网站,反映抚州各方面成就、台资企业在抚州、抚州投资环境的稿件受到抚州籍台胞的欢迎。至2011年,全市在国台办华夏经纬网、“你好,台湾”“中国台湾网”网站上稿8658篇;制作涉台教育电视专题片17个、音像制品23个、画册42本入台。2005年、2006年台湾中天电视台“脚逛大陆”摄制组先后两次到抚州采风,对抚州的风土人情、流坑古村、畲族风情进行专题报道。2007年8月13日—14日,赣台(南昌)经贸合作研讨会期间,中国新闻社、《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中国新闻网、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等8家媒体到乐安、黎川采访台资企业。2008年12月27日—29日,在汤显祖《牡丹亭》问世410周年之际,市台办、市文化局邀请台湾原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白先勇担任总制作、总监,由江苏苏州昆剧院在汤显祖大剧院演绎青春版《牡丹亭》3天义演活动。2009年7月21日—23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广昌国际莲花节组委会共同举办“魅力莲乡——大陆及台港澳媒体记者走进莲乡”采风活动,台湾《中国时报》《联合报》记者拍摄广昌万亩莲海、明清古建筑群、佛教圣地龙凤岩、孟戏、客家民俗表演等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
   2010年3月22日—26日,市台办与抚州电视台联合在台资企业抚州珍展鞋业有限公司、江西嘉盛精密纺织有限公司拍摄“对接海西,力促赶超”电视专题片。2010年11月19日—24日,福建海峡卫视与台湾中天电视台合作的“闽台旺旺游江西—福建”采访团7人到金溪拍摄“天价米粉”制作,南城麻姑米粉制作,资溪面包培训学校裱花、烘培、揉制过程,制作《千丝万缕粉线情》《面包之乡的裱花能手》两个专题片在台湾岛内播出。2011年2月22日,市台办创办的“才子之乡魅力抚州”网站与华夏经纬网正式链接,以“加强抚台交流,促进和平统—”为宗旨,及时报道抚州、台湾两地交流合作信息。
   第三节 涉台交往 一、通信 1987年以前,台湾当局对两岸通信实行控制,查禁甚严。为沟通两岸联系,区内对台工作部门鼓励、指导台胞亲属与在台亲人通信,谈家常,报平安,叙别情,捎夹生活照片,附寄讲话录音,解释台胞来信涉及的疑虑。在两岸敌对状态时期,家书抵万金,台属、台胞倍感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1950年—1960年,区内有743人与港、台、海外保持通信联系。1960年—1965年,海峡两岸局势紧张,区内与港台通信人员降至114人。1966年—1970年,因“文化大革命”,全区对台及海外通信人员只有48人。1971年以后,对台交往逐步恢复。1980年,全区与台湾、港澳、海外亲人通信、通汇者有387人,799名台属为台湾亲人写信2077封空飘台湾。1983年,全区有1191户台属同台湾亲人沟通联系。1985年,有1795名去台人员通过境外迂回渠道同家乡1774户亲属通信4267封。1986年全区有2074户台属与台湾亲人通信,通信方式经中国香港、美国、日本等地转寄。
   1987年以后,海峡两岸关系出现新局面,台胞可以回乡探亲,两岸人员交往、通讯频繁,指导通信工作停止。2000年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抚、台利用互联网通讯越来越便捷。
   二、探亲接待、境外会亲 探亲接待 1977年5月,全区接待的第一个去台回乡探亲者是原国民党空军少校值勤官吴健(金溪县人)。福州军区、江西省军区、抚州军分区、地委、金溪县委参与接待。此后,去台人员陆续回乡探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来去自由、既往不咎、以礼相待”原则,热情接待。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地委、行署召开会议,要求公安、卫生、民政、交通、财政、劳动、人事、邮电、报社、车站、宾馆、红十字会等部门配合做好台胞接待工作,地区、县(市)成立台胞台属联谊会,聘请198名台属联系员,帮助寻找亲人、转信转汇、协助和配合台办做好台胞接待工作。是年,去台回乡探亲100人。1988年达1720人,1990年为1367人。
   1989年1月,宜黄县去台人员吴方吉的妻子邓慧娟和儿子吴为铣赴台探亲,为江西省首批赴台探亲者。1990年后,台胞、台属互往探亲、旅游逐渐增多,台胞返乡探亲接待工作逐步社会化,一般由其亲属自行接待。2001年—2011年间,抚州接待台湾团体交流活动3790人次,其中,经贸团89个、1178人次,文体卫生活动260人次,其他活动950人次;抚州赴台人员增多,达1026人次,其中,应邀从事各项交流活动团58个、469人次,通过旅行社赴台旅游266人。
   境外会亲 1987年以前,由于台湾当局不允许大陆同胞赴台探亲,也严禁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因此,两岸亲人只好相约在香港、澳门或国外会面,称为“境外会亲”。台属、台胞出境会亲,与亲人团聚,地、县(市)对台办给予积极支持和协助。1980年—1986年,全区共有42批、84人次赴香港同台湾亲人会面,畅叙骨肉之情。1987年—1990年全区有67批、139人次赴香港与抚州籍台胞会亲。
   三、台胞定居 1979年以后,台胞陆续要求回乡定居,政府持欢迎态度,给予妥善安置。1982年8月台胞詹和季绕道日本回到家乡抚州,被安排在抚州地区盐业公司定居,次年出席全国台联会。1983年1月台胞艾炉女经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中国香港辗转回到抚州,被安排在家乡东乡县长林乡大田村定居,上城镇居民户口,供应商品粮,享受公费医疗,发给一次性安家费500元和每月生活费30元,还被选为东乡县政协常委。至1986年,全区有8位台胞回乡定居。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台胞到大陆探亲、旅游,亲眼看到家乡变化,了解政府对台政策,尤其是孤老台胞纷纷回大陆要求定居,与家乡亲人团聚。各级台办按照“从严掌握,妥善安置”原则,对要求定居的台胞进行解释,如实分析家乡现有生活条件、定居后生活上可能遇到困难及可能遇到的家庭纠纷,劝说其如期返台;对于家乡有直系亲属、能解决住房、生活能自理、坚决要求定居而无法劝返的台胞,则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定居手续。至2011年,全区(市)共安置定居台胞386人(期间亡故258人),临川最多,为88人,资溪最少,为3人。省、地(市)、县(市、区)台办派人定期走访、节日慰问、邀请其参加有关座谈会,参观游览,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四、落实对台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至“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多次政治运动中,由于“左”倾错误思想影响,不少台属因“台湾关系”致升学、参军、就业受不同程度株连和歧视,造成不少冤假错案。1979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对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1981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纠正冤假错案,坚持对台属一视同仁的方针。全区按照中央精神,本着有错必纠原则,对全区台胞台属进行调查,该平反的平反,该退赔的退赔,查实一件落实一件,落实台胞台属政策共计1470人次,省、地、县(市)财政拨款支付落实政策经费169548.72元,其中纠正历史错案30件,平反225人,抚恤28人、1.51万元;231户得到财物退赔款83068.38元;80户得到退回房屋362间;141户、476人恢复商品粮;84人得到补发工资71380.39元。至1987年,涉及台胞、台属的冤假错案全部平反纠正。
   1987年后,台属在升学、就业、参军、提拔使用等方面受到优惠政策,如台湾省籍青年在大陆参加高考可获5分加分优惠政策。台属担任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被评定高、中级技术职称,被推荐为全国、全省先进人物,均不在少数。2011年,全市台属中,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1人、处级6人、科级123人,中共党员1861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9人。
   五、对台经贸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后,区内对台工作部门积极协助台属利用台胞赠予的资金兴办企业。1990年7月,行署成立引进外(台)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优惠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台资,兴办台资企业。地、县(市)举办经贸会、座谈会、招商会,宣传介绍抚州区域特色,为企业牵线搭桥。同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台胞苏茂与南丰贡桔饮料厂合资,成立江西南弘饮料有限公司,为区内第一家台资合资企业。
   1995年,赣台经贸洽谈会暨台资企业产品展销会上,抚州组织14个展位、620多种产品参展,签约项目19个,投资总额2664万美元。1997年11月,区内举办南丰蜜桔节暨招商大会,邀请25名台商到会,签订项目8个,引进台资1906.7万元。1998年11月,地委、行署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江西抚州产权转让暨招商引资新闻发布会,地区台办邀请32名台商参加。1999年4月,行署组团参加第三届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推出招商引资项目87个、重点项目20个,70多种名优新产品参展,与台(外)商签订项目10个,签约台(外)资56500万元。2000年7月,“抚州—福州经济技术恳谈会”在福州举行。11月,抚州各县(市)台办邀请20多名台商参加2000年江西(南昌)招商引资洽谈会。
   台商在抚州投资发展趋势良好,投资地域扩大。投资区域最初主要集中在环境条件较好的临川、南城、崇仁、东乡等县(区),后逐步向较为偏远的黎川、资溪、乐安等县发展。投资项目多样化、项目技术层次提高。对台转口贸易日益活跃,抚州出产的松香、瓷土、筷子、凉席、罐头、丝瓜络、牛皮卡纸、活性炭、杉木板等商品销往台湾。2000年,全区共有台资企业33家,总投资3451.35万美元,其中台资2514.62万美元。2003年—2011年,抚州市连续9年组团参加省政府每年8月—9月间举办的大型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加强与台商的交流沟通,积极推进抚台经贸合作。至2011年,市内台商独资企业发展到41家,总投资4.5亿元。
   六、抚台联姻 1987年—1997年,全区涉台婚姻共290对。1998年—2008年,抚州台湾联姻达到高峰。至2011年,全市涉台婚姻1531对。抚州台湾联姻中,1997年前男女年龄相差较为悬殊,最大相差41岁。之后“老夫少妻型”现象逐渐减少,双方年龄多半相差15岁~3岁,其中台湾男性占绝大多数。
   七、捐资兴学 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台湾台塑集团董事长王永庆在大陆开始捐资兴学,为贫困地区捐资援建小学校舍,统一命名为“明德小学”。2005年—2010年,抚州市获其捐助资金995万元,建成“明德小学”23所,每所小学获捐40万~45万元不等。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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