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280 |
颗粒名称: | 档案收集 |
分类号: | G279.21 |
页数: | 2 |
页码: | 768-769 |
摘要: | 抚州解放初期,域内各县委、县政府接管国民党遗留档案。至1958年,全区收集文件300万余件。1961年1月—1964年6月,专区档案馆收集现行机关档案7190卷、革命历史档案40卷、民国档案120卷、各种技术档案180套、资料6500余册。1983年11月,收集行署公安处移交的民国档案6021卷、资料3202册;收集地直撤并机构印鉴206枚。1994年9月,地委办公室批转地区档案局《关于抚州地区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要求地、县(市)档案馆扩大接收范围,档案接收进馆形成制度,县(市)机关档案在本机关档案室保留5年、地直机关档案在本机关档案室保留10年即应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
关键词: | 档案收集 档案资源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