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272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3 |
页码: | 764-766 |
摘要: | 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经常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抽查、督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矿权不予审批、年检,直至关闭。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采矿权年检。国土资源部门未进行采矿权年检的,安监部门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促进矿山安全生产,依法持证开采。 |
关键词: | 矿产资源 开发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