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255 |
颗粒名称: | 三、土地利用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3 |
页码: | 759-761 |
摘要: |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7月1日起施行。全市执行国土资源部令,7月1日起对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底价决策制度。2007年1月1日,对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积极发挥土地利用导向作用,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科学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并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调控。宜黄县获2011年度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称号。 |
关键词: | 土地利用 土地供应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