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分等定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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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248
颗粒名称: 三、土地分等定级
分类号: F301.2
页数: 2
页码: 751-752
摘要: 明代将官田、地、山、塘分为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等级。清代将田、地、山、塘分为若干则,临川县田分5则,地分1则,山分1则,塘分2则。明清均按土地等级征粮纳税。民国时期,土地分等定级以耕地为主,土地价格以货币形式反映。 新中国成立后,查田定产,将耕地按产量高低划分为若干等级。
关键词: 土地 分等定级

内容

明代将官田、地、山、塘分为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等级。清代将田、地、山、塘分为若干则,临川县田分5则,地分1则,山分1则,塘分2则。明清均按土地等级征粮纳税。
   民国时期,土地分等定级以耕地为主,土地价格以货币形式反映。第七行政督察区地价为每亩水田:上等54.5元、中等28元、下等13.5元;每亩旱地:上等28.5元、中等13.4元、下等5.8元。
   新中国成立后,查田定产,将耕地按产量高低划分为若干等级。1980年以后,土地分等定级主要是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定级估价。1994年—1997年,先后完成广昌、东乡、乐安、宜黄、崇仁5个县县城规划区域内土地定级估价。1998年起,其他各县(市、区)均进行土地分等定级;制定市、县(区)城区基准地价,并每2年~3年更新。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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