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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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2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2
页数: 2
页码: 748-749
摘要: 新中国成立至1984年,县(市)有关土地事宜由县(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市)民政局办理。1985年,各县(市)成立土地利用管理办公室(站),隶属于县(市)农牧渔业局。1987年,县(市)设置土地管理局,隶属于县(市)政府。1988年,区内部分乡(镇)设置土地管理员,1992年—2011年,域内各乡(镇)先后成立土地管理所(2002年底统一改称国土资源所),负责农村土地管理事项。
关键词: 抚州 国土资源局

内容

新中国成立至1984年,区内土地由民政部门管理,1984年改为农业部门管理。1986年12月成立地区土地管理局,为副处级机构,隶属于地区农牧渔业局,土地管理局内设土地管理科。1989年3月,地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局,仍隶属于地区农牧渔业局,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4名,干部职工共有12人,内设综合、用地、地籍3科。11月,成立地区地质矿产管理局,正处级,与市经贸委合署办公,行使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地质环境管理职能。1992年—1995年,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局先后成立地产公司、勘测规划队、土地估价所,为局下属企、事业机构,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1996年8月,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局升格为正处级单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干部6名,内设人事秘书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法规监察科、纪检组、监察室。
   2001年1月,地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市土地管理局,成立市土管局直属分局和市土地交易中心,均为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市土地执法监察支队,与法规监察科合署办公;增设市统一征地办公室,与建设用地管理科合署办公。7月,明确市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和市统一征地办公室为正科级;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正科级。2002年3月,撤销统一征地办公室。9月,根据《抚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市地质矿产管理局与市土地管理局合并,组建市国土资源局,行使原市土地管理局、原市地矿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增加测绘职能,土地价格评估职能交给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为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监察科、用地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地质矿产科、纪检组(监察室)等7个科室,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后勤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职数9名(正科不超过7名)。2003年12月,市土地执法监察支队更名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04年12月,成立市规划测绘办公室,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005年10月,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改革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方党委协助管理;调整行政管理体制,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由市人民政府管理;稳定财政管理体制,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及其所属分局、事业单位经费按机构性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06年1月,明确市土地勘测规划队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7年12月,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秘书科改为办公室,地质矿产科改为矿产开发管理科;增设人事教育科、地质环境管理科;成立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中心,均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0年8月,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土地登记代理人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相关行业协会;市国土资源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控、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职责。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管理科8个科室,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
   2011年2月,市国土资源局增设行政审批科。年底,局机关行政科室11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行政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行政监察室。行政编制21名、工勤事业编制3名,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局领导10人、科室负责人11人)、工勤人员5名、借用人员17名(含驾驶员7名);直属事业单位8个,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规划测绘办、市土地勘测规划队、市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中心、市地质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87名、借用人员6名;下辖派出机构3个,即直属分局、临川分局、金巢分局,均为正科级机构。
   新中国成立至1984年,县(市)有关土地事宜由县(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市)民政局办理。1985年,各县(市)成立土地利用管理办公室(站),隶属于县(市)农牧渔业局。1987年,县(市)设置土地管理局,隶属于县(市)政府。1988年,区内部分乡(镇)设置土地管理员,1992年—2011年,域内各乡(镇)先后成立土地管理所(2002年底统一改称国土资源所),负责农村土地管理事项。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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