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236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津补贴与奖金 |
分类号: | F244 |
页数: | 4 |
页码: | 744-747 |
摘要: | 1956年工资改革后,域内实行津贴制度,有井下津贴、野外津贴、高温津贴、夜班津贴、技术人员津贴。1958年域内开始发放井下津贴。1959年域内开始发放野外津贴。1977年域内开始发放高温津贴。1980年开始,域内中小学班主任教师享受班主任津贴。1985年域内开始实行教、护龄津贴。2000年后,市内各种特殊岗位津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作相应提高,并先后增加政法干警津贴、档案津贴等种类。2006年1月1日,根据国家关于津补贴的规定,全市统一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
关键词: | 津补贴 奖金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