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234 |
颗粒名称: | 工资调整 |
分类号: | D630.3 |
页数: | 4 |
页码: | 735-738 |
摘要: | 1959年,调整统一新、老工人工资标准,对1958年前参加工作的部分职工调资升级,对工资自然增长人员进行调整定级。1974年4月,对全区国营农场、林场、水产养殖场中1748名职工进行工资调整,占其职工总数26.5%;为国营农场自然增长的职工家属、分配安置的知识青年及其他固定工人3111人办理转正定级。1983年,打破平均主义,工资调整与企业效益、个人劳动绩效挂钩,对符合调资条件、考核合格的职工提升1级工资;对起骨干作用的中级知识分子和大中专学校毕业干部,调升2级工资。1994年,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工人工资问题,全区企业干部和工人统一执行江西省调整的企业工资标准,有企业干部、工人133235人参加工资调整,人均月增资55元。 |
关键词: | 工资调整 职工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