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212 |
颗粒名称: | 五、干部调配 |
分类号: | D630.3 |
页数: | 1 |
页码: | 723 |
摘要: | 调配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专业调整或照顾家庭困难等要求进行调动,报请主管部门审查后办理。一般由拟调入部门先发出商调函,调出部门如同意干部调出,则根据商调函要求,传递干部档案材料和干部调动登记表,如实地向接受单位介绍该干部情况,经调入地区或部门审查同意,确定工作岗位后,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干部正式调动时,需转干部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调往异地工作的,凭人事部门行政介绍信,由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 |
关键词: | 干部调配 行政机构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