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20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干部管理 |
分类号: | D630.3 |
页数: | 9 |
页码: | 717-725 |
摘要: | 民国时期,官吏多由官员保荐。1960年专区直属单位从工人中录用43名国家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录干工作中止,实行“以工代干”办法。1982年,区内大批“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干部。干部减少原因和去向民国及其以前,官员减少主要原因为告老还乡、罢免、革职和死亡。县政府行政人员由县长遴选合格人员,呈请省政府委任。新中国成立至1983年,考核干部多由本单位检查各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1984年始,实施机关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和年终总评,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奖励面控制为机关人员总数25%。抚州地区在称职和不称职间增设基本称职。 |
关键词: | 干部管理 行政机关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