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161 |
颗粒名称: | 劳保用品 |
分类号: | F406.8 |
页数: | 1 |
页码: | 687 |
摘要: | 20世纪50年代初,区内无统一的劳保用品发放制度。1956年,国务院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区内国营企业开始按职业工种定期发给职工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同时采取“以旧换新”办法换发劳保用品。1972年,调整发放标准,实行“物尽其用,以废换新”,集体企业也参照执行。80年代,劳保用品按年度、季度发放,取消“以废换新”做法。90年代,部分企业除统一发放工作服外,其他劳保用品按行业工种需要发放至车间、班组,工人上班时按需领用。劳保用品必须向国家定点生产厂家或专门经销劳保用品商店购买。 |
关键词: | 劳保用品 职工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