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149 |
颗粒名称: | 四、劳动争议仲裁 |
分类号: | F241 |
页数: | 2 |
页码: | 683-684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旧的劳资关系被打破,新的劳资关系尚未建立,劳资关系比较混乱,纠纷不断发生。区内劳动部门设立劳资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职工劳动条件(如工资、工时、生活待遇等),职工任用、解雇、奖罚,劳动保险,企业内部规定,集体合同、劳动契约及其他劳动争议事项,按照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
关键词: |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