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148 |
颗粒名称: | (三)合同工制度 |
分类号: | F241.3 |
页数: | 1 |
页码: | 683 |
摘要: | 1982年,改革用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招收的工人必须与劳动部门、录用单位签订合同。是年,抚州第二棉纺织厂招收250名合同制工人。1983年,按省劳动局《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招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区内安置接收退伍军人和技校毕业生实行固定工制度,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1988年,分配技工学校毕业生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至1997年底,全区全民合同制工人达149560人,占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总数62.8%。1998年起,全区所有用工单位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至2000年底,全市城镇企业2281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62020人;签订集体合同684户,涉及职工281458人。至2011年底,全市城镇企业17976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劳动合同人数99208人,签订率98.3%;签订集体合同2074户,涉及职工24195人,签订率11.3%。 |
关键词: | 合同工 用工制度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