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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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141
颗粒名称: 一、计划管理
分类号: D630
页数: 1
页码: 681
摘要: 国家将职工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对劳动力实行计划安排,使职工人数增长同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新中国成立初期,区内通过登记待业人员、转业训练,有计划地安置旧社会遗留的无业人员就业。
关键词: 计划管理 劳动部门

内容

国家将职工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对劳动力实行计划安排,使职工人数增长同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新中国成立初期,区内通过登记待业人员、转业训练,有计划地安置旧社会遗留的无业人员就业。1954年,专区劳动部门开始对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管理,统一调配,平衡调剂企业间余缺人员,招收新工人,适应企业生产需要。1958年—1960年,劳动计划失去宏观控制,职工队伍迅速膨胀,超过企业承受能力,农村劳动力出现不足。1963年后,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全区工业、基建、交通企业清理和调整劳动力,劳动计划走上正轨。县以上集体企业年度增人计划需经省计划委员会、省劳动局下达指标。“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计划管理工作遭到破坏。1969年—1972年,又一次大幅度从农村招收工人,职工人数超过企业生产发展幅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劳动计划加强,逐步下放一些行业劳动计划管理权限,强调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调节职工人数、工资和奖金增长,开始实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分别同生产建设及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1979年—1984年,全区清理计划外用工,安置城镇待业青年。1984年后,县以上集体企业年度增人计划需报同级劳动部门批准。1985年—1992年,区内全民所有制单位每年招工由省下达指令性计划。1993年取消指令性劳动计划,对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指导性用工计划。1994年起,实行弹性劳动工资计划。1995年—2000年,地区劳动部门每年编制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每5年编制全区5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建立长期和近期劳动管理计划。2001年起取消企业招工备案,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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