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090 |
颗粒名称: | 第九节 地名管理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2 |
页码: | 659-660 |
摘要: | 1981年2月成立抚州地区地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初为行署办公室内设机构,1989年划归地区民政局,保留地区地名办公室名义,为政府职能部门。1998年成立抚州地区地名委员会,行署分管副专员任主任委员,行署办公室、地区民政局、文明办、科委、建设局、林业局、水电局、教育局、公安局、赣东报社、档案局、党史办(地方志办)、文化局等部门领导任委员。2000年撤地设市后,成立市地名工作委员会,在市政府领导下协调全市地名工作,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局长任副主任,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交通局、旅游局、公安局、质监局、城管局、法制办、国土局、工商局、邮政局、党史办(地方志办)、文联、社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委员。 |
关键词: | 抚州 地名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