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广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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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088
颗粒名称: 一、推广火葬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658
摘要: 1969年抚州市殡葬管理所火葬场建立后,政府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同时加强殡仪馆建设。2000年,随着广昌县殡仪馆的建成,全市各县(区)都建有殡仪馆,各殡仪馆布局规划科学,功能齐全,集火化、殡仪服务、公墓安放为一体。
关键词: 火葬 殡仪馆

内容

1969年抚州市殡葬管理所火葬场建立后,政府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同时加强殡仪馆建设。1981年全区有殡仪馆2所、火葬场2所,装备有火化炉3台、推尸机2台、殡仪车3辆。1984年,抚州市殡葬管理所添置柴油火化炉1台、冷藏箱1台,兴建骨灰堂1所、吊唁厅1幢,办公室、接待休息厅1幢,对殡仪馆进行整修,使殡仪馆实现初步美化、绿化、净化。2000年7月,抚州市殡仪馆停用,新建临川市殡仪馆,占地3.33公顷,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分为吊唁区、火化区、综合服务台等,工程投资800万元。同期宜黄、南丰、东乡殡仪馆相继建成,崇仁、黎川、南城殡仪馆筹建。70年代,火化率较低,1971年全区火化尸体89具,1977年火化尸体664具,1978年720具,1980年844具。80年代起,殡仪馆由行政性单位改为经营服务性单位,殡仪馆开展接运尸体、停尸冷冻、整容、换衣、火化等一条龙服务项目。抚州市政府颁发《抚州市殡葬改革实施办法》和《关于移风易俗、推行火葬的布告》,划定区内推行火葬区范围,规定范围内不准棺殓土葬,不准制作、出售棺材和迷信品,不准为棺殓土葬者买卖、转让、租赁墓穴,不准丧葬“做道场、看风水”、吹吹打打、抬棺游丧,不准为棺殓土葬者家属发丧葬费、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制作、出售棺木、迷信品行业予以罚款和取缔;计划、物资、商业、木材部门不予批拨制作棺木、丧杠用材;财政、审计、银行部门把口堵口,对棺殓土葬者实行经济制裁;商业、交通和车辆监理部门对棺殓土葬派车派工单位和司机实行扣车、吊销执照等处罚;城管大队、交通民警对抬棺游丧队伍进行阻止;工会、青年团、妇联、文明办公室等部门协同做好殡葬改革工作。至90年代,抚州街上披麻戴孝、抬棺游丧现象基本绝迹。1999年,宜黄县率先试行股份合作兴建殡仪馆和公墓陵园。
   2000年,随着广昌县殡仪馆的建成,全市各县(区)都建有殡仪馆,各殡仪馆布局规划科学,功能齐全,集火化、殡仪服务、公墓安放为一体。是年全市火化尸体2023具。2004年,全市统一开展殡葬改革“零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整治丧葬市场,杜绝土葬、二次棺葬;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殡葬管理集团,对经营不善的殡仪服务机构统一收购、统一经营管理,研究探索殡葬管理新模式。2008年,经市政府批准,民政、公安、城管联合成立市殡葬改革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出台《抚州市殡葬改革执法暂行规定》,禁止市城区内乱设灵堂、游街、沿街撒纸钱等丧葬陋习,制止农村二次棺葬。2009年,全市实行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政策,对“三无”人员、五保户、低保户、特困群体火化费用全免,临川区实行对农村群众遗体死亡火化费280元/具包干的惠民政策,资溪县在全市率先实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2010年4月,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在临川区东馆镇动工兴建市殡仪馆新馆,按照国家一级殡仪馆建设,布局合理科学,园林化设计,以进一步提升抚州殡仪服务水平。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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