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087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殡葬管理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3 |
页码: | 657-659 |
摘要: | 封建社会殡葬管理有等级之分,皇家陵墓设有专门管理机构。官员和老百姓殡葬事宜由礼部和户部管理,礼部负责丧葬礼仪,户部负责划定墓地墓位大小、高低等。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民政部管理风俗教化、婚丧事宜。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设置内政部礼俗司管理丧葬礼俗。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殡丧事宜由地方民政部门管理。 |
关键词: | 殡葬管理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