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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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07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8
页码: 648-655
摘要: 明洪武三年至民国时期,域内各县设有多种慈善救济机构,举办供养、施衣、给居、赊粮等善事。民国时期,域内共有9所孤老救济院,收容270余人。新中国成立后,“三无”人员(无法定赡养人员、无劳动能力、无固定住所)、残疾人和孤儿的供养、养护、康复条件不断改善,养老服务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从补缺型逐步向普惠型转型。
关键词: 社会福利 抚州

内容

明洪武三年至民国时期,域内各县设有多种慈善救济机构,举办供养、施衣、给居、赊粮等善事。明洪武三年(1370),广昌县设惠民药局,对县内军民贫病者给以医药。弘治元年(1488)创建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者。清嘉庆二十年(1815),崇仁县富商谢廷恩建义仓和育婴堂,捐银2000两,推选地方公正士绅为管事,雇请乳母和工作人员,收养被遗弃婴儿和父母双亡孤儿。临川、南城等县都有类似官办和民办慈善救济机构。
   民国时期,域内共有9所孤老救济院,收容270余人。救济院有保育所、养老院和残疾所,分别收养弃婴、孤老、残疾。天主教办老人堂专收养教徒孤老。南丰县救济院设养老、育婴、孤儿、残废、施药5所,宜黄县办有育婴所。民间组织慈善会设有施医、施粮、代葬等社会救济团体。民国34年(1945),崇仁县登记有孤儿100余名,年终发放救济补助费每人100枚铜元(可购稻谷10千克)。次年,广昌县育婴堂、安老所、施医所及私立善堂获省社会救济金4160万元(法币)。
   新中国成立后,“三无”人员(无法定赡养人员、无劳动能力、无固定住所)、残疾人和孤儿的供养、养护、康复条件不断改善,养老服务不断发展,社会福利从补缺型逐步向普惠型转型。
   一、福利机构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政部门清理整顿民国时期遗留的福利机构,先后创办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麻风病院、精神病疗养院、儿童福利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加大投入,分期分批对福利机构新建、扩建和改造。积极实施“星光计划”“爱心护理工程”“霞光计划”“蓝天计划”“三院建设”项目,实现每个乡(镇)均有1所较大规模、起点较高的敬老院,每个县(区)有1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中心。
   (一)社会福利院 20世纪50年代,全区建立3个残老教养院,收容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残疾老人243名。1949年—1959年,政府拨给经费150885元。1962年,残老教养院改为社会养老院,并增加到5所,收容158人,年支经费5.3万元。1978年,社会养老院改为社会福利院,减至4所,配职工23人,收容老人111人、残疾27人、儿童147人,年支经费9.92万元。1986年,全区社会福利院增加到9所。2001年—2004年,民政部老年福利项目扶持、省配套资金新建扩建市、县(区)社会福利院11个,共投入资金6339万元,新建和改造建筑面积47969平方米。
   撤地设市后,市社会福利中心搬迁重建,市政府先后两次划拨给土地共5.56公顷,减免各种费用332万元。2001年5月,第一期工程基本结束,投资额774万元;2004年底,第二期工程完成,投资额726万元。2003年,金溪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搬迁重建,占地2.67公顷,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投资总额235万元。至2011年,东乡县、南城县、金溪县、广昌县福利院都进行整体新建,投资总额3360万元,总建筑面积6747平方米;总投资720万元的临川区福利院新建项目启动。
   (二)农村敬老院 1956年,区内开始兴办敬老院。1959年,全区有敬老院302所,入院孤老4723人。60年代初,经费紧缺,1962年只有88所敬老院,收养孤老1300人,国家补助2.93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敬老院被迫停办。70年代后期,农村敬老院逐渐恢复。1977年,全区有41所敬老院,71名职工,收容814人。其中,县办敬老院7所、社办32所、队办2所。1995年起,实施敬老院示范工程,每个县(市)建设1个示范性敬老院。
   2002年,全市有农村敬老院165所,占地面积209公顷,建筑面积83125平方米,床位3156张,集中收养老人2122人。是年,全市农村敬老院办经济收入513万元,院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03年,利用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对基础设施差的敬老院实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规划、规范敬老院建设,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大力发展敬老院经济,努力提高院民生活质量,实施“八个一”工程(一片绿地,一个果园,一口鱼塘,一块菜地,一栏猪,一笼鸡,一个活动室,一支服务队伍)。2004年,全市实施敬老工程,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2月和10月,市民政局先后两次在资溪县嵩市镇、广昌县塘坊乡召开敬老院建设现场会。全市利用乡镇合并后的空闲房屋,通过无偿划拨、转让、置换等方式,改建、扩建敬老院,实现低成本增加敬老院床位数量,提高五保集中供养能力。2005年,全市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新建和改造农村敬老院36所,建筑面积33430平方米,投资总额1409万元,新增床位1630张,新增收养对象1293人。至2007年,全市共有敬老院173所,总投入2亿多元,每个乡(镇)都建有1所敬老院,新建敬老院均达到“八个一”标准。敬老院工作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加大对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实行资格认定、持证上岗。2008年制定《关于开展农村“星级敬老院”评比的通知》,将敬老院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列入年终民政工作考评。2009年,全市评比星级敬老院,敬老院外部环境和管理水平较大提高,评选出资溪县嵩市敬老院、临川区上顿渡敬老院、南城县株良敬老院等星级敬老院。2010年,资溪县嵩市镇敬老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临川区展坪乡敬老院院长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
   (三)麻风病院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麻风病患者采取“积极治疗,控制传染”方针。1958年全区开展麻风病普查工作,创办麻风病院,收容152人隔离治疗。政府配备医护人员,供给病人生活费,划给山地,组织患者参加一些生产活动,做到医疗和锻炼身体相结合。1981年,全区有麻风病院(后改名为皮肤病院)8所,共有病床471张,实有病人328名。政府拨给病人月生活费18元,全区年拨经费5.4万元,治愈出院14人。2000年全区有皮肤病院8所,共收容病人1135人,政府拨给病人月生活费由18元增加为75元,全区年拨经费20.21万元。春节期间,民政、卫生等部门领导均到皮肤医院慰问,给病人送去党和政府关怀。
   (四)精神病收容所 1958年,抚州专区办精神病收容所2个,收容社会上无人照料的精神病患者。1959年收容精神病人8名,政府供给病人生活费,对其免费治疗。1966年始,精神病收容所划归地区卫生局管理,对社会开放,有偿收治精神病患者。
   二、孤儿福利保障 1997年农村低保制度建立后,政府将孤儿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全额救助。进入21世纪后,全市集中供养“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2004年平均90元,2005年达到140元,至2011年达到350元,其中市福利中心集中供养的“三无”特困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370元/月,超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全部列入财政预算。部分县(区)还落实医疗费、福利费、公杂费、房屋维修等费用。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散居孤儿每人每月570元,农村散居孤儿每人每月400元,散居残疾孤儿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是年,全市有城镇“三无”特困对象3650人,其中,市本级408人、各县(区)3142人;全市孤儿3677名,其中机构供养884人、城市散居孤儿1213人、农村散居孤儿1580人。散居孤儿中,城市残疾孤儿643人、农村残疾孤儿615人。是年7月,中央、省下拨专项资金3011万元。
   2004年,启动孤儿康复“明天计划”,对集中供养孤残儿童进行康复手术。2009年使78名孤残儿得到康复。2006年启动“重生行动”,至2011年,成功对63名困难家庭唇腭裂儿童实施手术。2007年6月,市社会福利中心“蓝天计划”兴建的儿童福利院竣工,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软硬件设施在全省一流,设孤残儿童床位200多张,具备养护、康复、特教功能。至2011年,各县(区)福利院都建有依附于福利院的儿童部,总投入1860万元,总床位476张。
   三、养老服务 进入21世纪后,市内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04年启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临川区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区),市福利中心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点。2009年,市政府无偿划拨原抚州纺织机械厂闲置食堂及周边2100平方米土地建设市中心城区爱心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2010年7月,市福利中心“康乐寿”老年公寓正式对外营业,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新增200张床位。10月,市政府出台《抚州市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市政府无偿划拨3500平方米土地,将市中心城区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列入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规划床位2000张,总投资8000万元。2011年5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量化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贷款贴息、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扶持措施。
   至2011年,全市有公办城市社会福利中心12家,有偿收养老人372人;民办养老机构9家,其中,市本级、临川区和东乡各2家,崇仁、金溪、南城各1家,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床位994张,有偿收养老人865人。成立于2002年的市区河滨花苑老年公寓,是市中心城区创办最早、规模最大的民办福利机构,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床位201张,开设特护、临终关怀等多项特色服务,受到社会欢迎。东乡县幸福老年院是私营老板吕黄建2006年投资兴建的民办福利机构,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投资400余万元,园林式设计,活动室、医疗室等设施齐全,是全市县一级创办最早、档次最高的民办福利机构,有床位200张,2011年收养老人184人。
   四、福利企业 新中国成立后,民政部门兴办福利工厂,为一批有劳动能力的各类残疾人提供劳动机会,既为社会提供服务和创造财富,又体现其人生价值。50年代初期,区内民政部门在城镇组织烈士家属、贫困居民和残疾人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全区共创办福利企业169个,参加生产人员5666人,年总产值40.53万元。由于福利企业基础差,在60年代一度中落。70年代,全区福利企业再度兴起。至1979年,全区有县办、街道办、社队办福利厂29个,职工624人,其中,盲、聋、哑残人员87人,优抚救济对象217人。1981年,全区福利厂发展到35个,职工819人,其中,聋哑45人、其他残疾129人、救济对象231人,年产值178.49万元,年利润16.54万元。1985年,地区拨给社会福利企业21万元,作为扶持周转资金。至1990年,全区共划拨215万元扶持福利企业发展生产。90年代初,地区、各县(市)成立社会福利生产服务所,管理协调和扶持各县(市)福利生产。1994年,全区福利生产销售收入5773.38万元,为1993年2.28倍。
   2007年,福利企业政策调整,范围扩大到社会各种投资主体举办的企业,根据安置的残疾人人数进行税收减免。每年3月份,市民政局对全市福利企业进行年审。2008年加强福利企业运营服务和监督,取消9家福利企业资格。2011年,全市福利企业24家,职工人数1882人,其中残疾职工747人。
   五、慈善事业 2009年10月前,全市社会慈善捐赠款物由市民政局救灾科负责接收。2009年10月,抚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个人及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社会救助为宗旨;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和有关团体自愿参加组成,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市编委批准设立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安排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是年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担任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分管民政的副市长担任会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会长,各行业成功人士分别担任副会长。市慈善总会开展一系列慈善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慈善资金,相继开展救灾捐助、贫困大学生资助、儿童大病救助、慈善阳光班、慈善爱心超市等10多个慈善项目。2006年—2011年,全市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6475.28万元,20余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为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六、福利彩票发行 1989年,抚州地区有奖募捐委员会(简称募委会)成立,为群众性社会福利团体,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统一管理全区社会募捐事项。各级民政工作人员于“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在城镇繁华地段设点销售有奖彩票,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2000年,市民政局成立福彩发行中心(自收自支,正科级),各县设1名专职福彩管理员。2001年建有福彩站点109个;电脑彩票开始上市,销量3404万元;销售即开型“刮刮乐”彩票3.38万元。2006年5月,抚州“中福在线大厅”开业,当年销售150万元。2006年全市电脑彩票投注站增加到203个。2010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量突破亿元大关,增幅居全省第一。2011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点217个,专营率91.4%。福利彩票销售收入按一定比例(彩票销售收入除去成本后的50%)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中上缴一部分,本级按一定比例留存一部分,用于本级建设社区老年文体项目、“三院”项目、流浪少年儿童保护中心项目和资助困难大学新生等福利事业,以实现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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