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072 |
颗粒名称: | 五、收容遣送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1 |
页码: | 647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党军队溃逃的散兵游勇和难民、灾民、游民流落城镇街头,区内各级政府设立临时收容所,进行遣送和安置。至1950年6月,全区遣送和安置外省籍灾民难民3665人。90年代,进行社会救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盲流人员逐渐减少。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发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实施21年之久的《收容遣送办法》。2004年4月,市收容遣送站更名为市救助管理站,其职责也由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受助人员的人格得到进一步尊重,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关键词: | 遣送 安置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