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保户供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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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070
颗粒名称: (二)五保户供养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644-646
摘要: 1958年,全区建立敬老院447所,收养五保户8056人。1960年收养五保户5656户、8216人,国家发给供养费7.02万元。1983年,地区对五保户进行普查登记,全区有五保户10273人,占农业人口4%0。1991年,全区投资100多万元,改造敬老院危房11899平方米,改善集体供养五保户生活条件。1995年,全区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开展第二次五保普查工作,解决应保而未保问题,落实供养标准。此前,五保户供养全部由乡、村两级负担,村组负责给每个五保对象提供350千克~400千克稻谷,乡(镇)负责给每个五保对象发放30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平均727元。
关键词: 五保户 农村

内容

1956年,全区各县(市)对农村中缺乏劳力又无依靠的孤老残幼实行五保制度,经费从集体公益金中解决,采取分散和集体供养两种办法,每人每年供给稻谷225千克~300千克、食油2千克、人民币50元。1958年,全区建立敬老院447所,收养五保户8056人。1960年收养五保户5656户、8216人,国家发给供养费7.02万元。1962年以后,大部分敬老院被解散,五保户回村由生产队供养。1980年,全区农村集体办敬老院46所,集中供养五保人员762名(其中,孤老702名、孤儿37人、其他23名),国家救济11.06万元,集体供给3.58万元;全区分散供养五保户15899户、20203人,国家救济3.34万元,集体供给94.95万元。1983年,地区对五保户进行普查登记,全区有五保户10273人,占农业人口4%0。同时落实五保供给方式,提高供给标准。1991年,全区投资100多万元,改造敬老院危房11899平方米,改善集体供养五保户生活条件。分散五保户供养资金由乡(镇)统筹。是年,全区180个乡(镇)实现五保资金统筹,建立155个五保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界定五保供养对象,增加五保供养范围,提高供养标准,加大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救济力度,主要实行乡(镇)统筹。1995年,全区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开展第二次五保普查工作,解决应保而未保问题,落实供养标准。1997年民政部出台《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后,规范农村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和供养服务。2002年,全市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849人,其中分散在家的五保供养对象有6727人、集中在乡(镇)敬老院供养2122人。此前,五保户供养全部由乡、村两级负担,村组负责给每个五保对象提供350千克~400千克稻谷,乡(镇)负责给每个五保对象发放30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平均727元。2002年,由全市财政转移支付五保供养资金598万元,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平均675元。
   2003年按照税费改革的要求,全市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885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020人,集中供养率达34%,比2002年提高10个百分。税费改革后五保对象人年均供养标准923元,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2004年5月,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全面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全市五保供养对象达10257人,其中,集中在院供养人数达到453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4.2%。全市共下拨五保供养资金873万元,比2003年增加275万元。2005年,各县(区)设立五保供养资金专户,集中供养的五保资金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拨到敬老院,分散供养的五保资金由县级民政部门拨到乡(镇)民政所,乡(镇)民政所按五保对象名册直接发放到户,或通过银行实现社会化发放。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1829人,其中集中供养7168人,集中供养率为61%;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8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025万元。2006年,市政府出台《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五保工作操作程序。全市共保障五保对象18317人,其中新增6478人,凭证供养,基本实现应保尽保。7月份,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1200元/人/年提高到18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由800元/年/人提高到1200元/年/人(含200元住房维修基金)。2007年,全市新建、改(扩)建敬老院,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全市共落实五保供养对象18317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4654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2009年,全市集中供养标准186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1260元/年/人。乐安县和东乡县的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2160和1960元/年/人。各地对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费用还采取实报实销的救助政策。2010年,全市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1920元和1320元,其中黎川县集中供养标准最高,达到每人2940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8317人,集中供养率达80%。2011年,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到每人1560元,其中黎川县集中供养标准最高,达3120元。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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