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066 |
颗粒名称: | 一、自然灾害救济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3 |
页码: | 639-641 |
摘要: | 自宋至清,抚州、建昌建立“三仓制”,丰年积谷,用以备荒。民国时期,县、乡设义仓积谷,也有宗族祠堂义仓积谷,在灾荒之年用于救济。全市民政系统组织40多个救灾工作组,紧急向灾区群众送棉被、大米、食品等生活急需物资。是年7月和9月,遭受“凤凰”和“蔷薇”台风灾害,因灾死亡2人。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对抚州灾情启动Ⅳ级和Ⅱ级救灾应急响应。民政部门昼夜不停调运和分发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社会各界纷纷奉献爱心。是年,抚州市建立过渡性生活救助制度,并大幅提高灾后重建补助标准,在省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特困户和一般户各增加1万元和0.5万元,补助标准达到特困户3万元、一般户2万元。 |
关键词: | 自然灾害 社会救济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