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041 |
颗粒名称: | 村民委员会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1 |
页码: | 626 |
摘要: | 1950年废除保甲制,全区组建1692个行政村,行政村设行政委员会。1951年并村建乡,行政村不再作为一级基层政权,全区建立631个乡级政权。1958年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村级组织为生产大队,下设生产小队。1978年,全区有生产大队1989个、生产小队18346个。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按村居民居住状况建立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全区将生产大队改建成村委会,将生产小队改建成村民小组。1987年,国家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全区的村委会进行全面整顿,充实村级领导班子。2011年10月17日,全市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开始,选举严把“七关”:财务清理关、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提名关、资格审查关、投票选举关、总结验收关。至年底,选举仍在进行中。 |
关键词: | 村委会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