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038 |
颗粒名称: | 二、新中国成立后基层政权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3 |
页码: | 625-627 |
摘要: | 1949年,全区各县人民政府相继成立。1950年,撤销旧基层建制,建立基层人民政权。县以下设区人民政府,为县派出机关。区以下设乡(镇)人民政府,为基层政权组织,下设行政村。城镇设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区设区长、副区长及委员,乡设正、副乡长及民政、生产、公安武装、文教、卫生、合作、财粮等委员。全区辖临川、南城、南丰、黎川、资溪、金溪、崇仁、宜黄、乐安9个县,共设66个区、707个乡(镇)。新中国成立后,全区农村设村民委员会,城镇设居民委员会,分别为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
关键词: | 基层政权 政权组织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