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945 |
颗粒名称: | 粮油统购统销 |
分类号: | D630 |
页数: | 2 |
页码: | 598-599 |
摘要: | 1950年7月,中国粮食公司抚州分公司在全区各县(市)设立粮食购销站和粮店,开展粮食购销业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每天在市场挂出牌价,采取机动吞吐、多吞少吐、掌握粮源,既稳定粮价,又打击私商投机倒把。1953年12月,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命令》,全区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到1954年3月底,全区共征购入库稻谷24316.5千克。根据江西省《1954年粮食统购试行办法》,农户粮食总产除去三留粮(口粮、种子、饲料)和交纳公粮后,还有剩余粮食,实行累计征购。1955年,实行定产定购,增产不增购。以农户的土地质量、自然环境、经营条件为依据,评定常年粮食产量,减去种子、饲料、口粮和公粮后,按余粮80%~90%核定定购任务。在正常年景下,3年不变。全区连续3年丰收,征购未增,农户存粮逐年增加,生活不断改善。1958年实行“包产包购、三年不变”政策,受“大跃进”虚报浮夸风影响,粮食产量越报越多。从1959年起,三年困难时期,粮食产量一减再减,粮食征购任务未减,还高征购,到处出现缺粮现象。为解决群众吃饭问题,全区各级粮食部门对已购“过头粮”的生产队给予返销,帮助群众渡过难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减轻农民负担以后,全区征购任务由1978年24720万千克减到1981年15850万千克,调幅35.88%。同时,大幅度提高收购价格,对超购粮加价幅度由原来30%提高到50%。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1981年全区粮食产量突破15亿千克。1982年实行粮食购销包干,一定三年,市场粮价低于国家超购价,农民把余粮全卖给国家,全区国家粮食库存59625.5万千克。1984年,这一势头有增无减,造成国库爆满,虽然抢建新仓,搭盖临时仓棚,大抓露天堆垛,大办收储服务站,仍不能满足农民卖粮要求,全区第一次普遍出现农民卖粮难和国家储粮难。之后,行署组织领导全区农民打破专种水稻局面,发展多种经营。同时,政府放宽粮油政策,不实行统购统销,实行产销自由,充分发挥农民主动性和积极性。1953年11月至1992年底,全区实行粮油计划供应,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实行粮油定量供应。粮油统购统销时期,县(市)人民政府为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市场物价,保障人民生活,多次提高粮油统购价格。对统销粮油则采取低价政策,致使粮油购销价出现倒挂现象(即统销价低于统购价),粮食商业企业由上缴利润企业变为亏损企业,粮油购销差价的差额,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直到1993年1月,取消城乡居民凭证(凭票)定量供应制度。 |
关键词: | 粮油 统购统销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