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91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人民政府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39 |
页码: | 573-611 |
摘要: | 1949年5月至9月,域内各县相继解放。解放初,各县由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旧政权。7月,组建抚州分区。新中国成立后,江西省人民政府先后在抚州设立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区专员公署、专员公署、专区革命委员会、地区革命委员会、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在这些机关中,专员公署、行政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主要领导成员有专员、副专员;“文化大革命”期间设立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党政合一”,是“一元化”领导机构,其主要领导为主任、副主任。2000年10月,撤地设市,为省下一级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有市长、副市长。专员公署、革命委员会、行政公署、市政府下属工作部门及人员编制,不同时期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增加,施政、管理工作亦日臻完善。 |
关键词: | 人民政府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