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904 |
颗粒名称: | (三)推广农村合作 |
分类号: | D693.2 |
页数: | 1 |
页码: | 568 |
摘要: | 民国25年(1936)始,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即按省府要求,在所辖县农村逐步推广合作事业,旨在“振兴农业、鼓励垦牧、促进工业、调节消费、流畅货运、调整金融各项”,以达到“能富能均,建立民生主义社会”。是时这项工作以临川为一级工作县(示范县),东乡、南城为二级工作县(推广县),金溪、崇仁、乐安、宜黄、南丰、黎川、光泽为三级工作县(普通县)。 |
关键词: | 推广 农村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