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903 |
颗粒名称: | (二)推行保甲制度、大力协助“围剿” |
分类号: | D693.2 |
页数: | 2 |
页码: | 567-568 |
摘要: | 民国20年(1931)7月,各区党政委员分会遵照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南昌行营所颁发保甲条例,大力推行保甲制度,以10户为1甲、10甲为1保,数保合为1联保,各设办事处。保、甲设长,联保设主任进行管理。各地保甲成立后,秉承上级政令,清查户口、统一订门牌,组织修筑公路、建碉堡,守护公路、电杆、桥梁,严密警戒,加强出入境检查,搜查共产党人和与共产党有关嫌疑人,并将20岁以上至40岁以下男人编成壮丁队,保与保之间联防,全力协助国民党军对革命根据地进行“围剿”。 |
关键词: | 保甲制度 围剿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