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行保甲制度、大力协助“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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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903
颗粒名称: (二)推行保甲制度、大力协助“围剿”
分类号: D693.2
页数: 2
页码: 567-568
摘要: 民国20年(1931)7月,各区党政委员分会遵照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南昌行营所颁发保甲条例,大力推行保甲制度,以10户为1甲、10甲为1保,数保合为1联保,各设办事处。保、甲设长,联保设主任进行管理。各地保甲成立后,秉承上级政令,清查户口、统一订门牌,组织修筑公路、建碉堡,守护公路、电杆、桥梁,严密警戒,加强出入境检查,搜查共产党人和与共产党有关嫌疑人,并将20岁以上至40岁以下男人编成壮丁队,保与保之间联防,全力协助国民党军对革命根据地进行“围剿”。
关键词: 保甲制度 围剿

内容

民国20年(1931)7月,各区党政委员分会遵照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南昌行营所颁发保甲条例,大力推行保甲制度,以10户为1甲、10甲为1保,数保合为1联保,各设办事处。保、甲设长,联保设主任进行管理。各地保甲成立后,秉承上级政令,清查户口、统一订门牌,组织修筑公路、建碉堡,守护公路、电杆、桥梁,严密警戒,加强出入境检查,搜查共产党人和与共产党有关嫌疑人,并将20岁以上至40岁以下男人编成壮丁队,保与保之间联防,全力协助国民党军对革命根据地进行“围剿”。21年,强令民工配合军工“筑路剿共”,在区内抢修县道公路20条,里程894.86千米,这些草创速成的“围剿”公路布局畸形,路面低窄,弯急坡陡,桥涵为木造或设渡口,行车艰难。各县征用民工修建碉堡,南丰、南城、广昌、黎川、金溪、资溪、临川、崇仁8个县共修建碉堡1629座,其中南丰县建碉堡525座。此外,各县还将保、甲中壮丁编成“铲共义勇队”,南城、南丰、宜黄、乐安、崇仁、临川、东乡、金溪、资溪、黎川、广昌11个县分别组队,共有队丁276409人,有快枪839支、短枪25支、土枪土炮10087支(座)、刀矛231414支。“铲共义勇队”有时被调遣到前线,协助国民党军与红军作战。25年,第七行政督察区共有54区、322个联保、2820保、29405甲。据26年《地方自治月刊》第三期刊登刘庆科所撰《江西省之保甲(江西考察之二)》一文载:“地方官吏多误认为保甲长为征役承差之头,且供应浩繁,征夫借草均责成保甲长,稍不一遂,谴辱随之,于是贤者退避之不暇,不肖者甘愿忍辱服劳,藉保甲长之地位以济其私,乡里侧目,甚至乡棍地痞流氓又乘隙群起,一旦得保甲长之地位,鲜有不妄张威福闾阎、包揽词讼,把持官府者。于上峰则巧进谗言,变乱黑白,依势以凌百姓,保甲制度乃为人民所诟病”。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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