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法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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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862
颗粒名称: 开展执法检查
分类号: D630
页数: 1
页码: 531
摘要: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每年组织开展1次~2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各方配合”的要求进行,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和督促地直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
关键词: 执法检查 抚州

内容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每年组织开展1次~2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各方配合”的要求进行,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和督促地直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1988年至1997年,先后组织开展对宪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企业法、水法、技术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师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科技进步法、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农业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等30余个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1989年对全区公安系统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安部门对直接领导的治安巡逻队进行整顿,清退不合格队员48名,收缴一批违规配备的警械和警服。1996年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查获各类案件1668起,罚款补交“两金”95万元,收缴木材1030.2立方米,毛竹5725根,逮捕6人,治安处罚4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境秩序。在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中,取消农民不合理负担项目76项,清退和减轻农民负担上千万元,重点查处坑农案件57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并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管理制度。1997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何康、潘季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到抚州检查,对抚州地区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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