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履职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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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861
颗粒名称: 二、履职情况
分类号: D630
页数: 4
页码: 530-533
摘要: 地区人大联络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同区内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加强同区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经验;承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关键词: 执法检查 监督

内容

地区人大联络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同区内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加强同区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经验;承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地区人大联络处改为地区人大工委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授予更多权力,主要职责是:检查法律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区内的贯彻实施情况;调查了解地区行政公署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情况,听取地区行署及其有关部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地区分院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联系区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研究等活动,督促有关机关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群众的申诉;联系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组织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指导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纠正选举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承办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以及省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展执法检查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每年组织开展1次~2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各方配合”的要求进行,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和督促地直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1988年至1997年,先后组织开展对宪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企业法、水法、技术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师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科技进步法、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农业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等30余个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1989年对全区公安系统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安部门对直接领导的治安巡逻队进行整顿,清退不合格队员48名,收缴一批违规配备的警械和警服。1996年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查获各类案件1668起,罚款补交“两金”95万元,收缴木材1030.2立方米,毛竹5725根,逮捕6人,治安处罚4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境秩序。在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中,取消农民不合理负担项目76项,清退和减轻农民负担上千万元,重点查处坑农案件57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并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管理制度。1997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何康、潘季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到抚州检查,对抚州地区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强化监督工作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在加强对“一署两院”监督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每年适时听取行署关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及执行、财政预决算情况汇报。围绕地委、行署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996年,地区工委在全区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60余个乡镇300农户进行农民负担情况调查,建立人大代表监督网,向各级政府提出做好农民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年,组织在抚州的49名省人大代表开展“民情调查”活动,共搜集意见和建议66条,涉及地直32个部门。“一署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地区人大工委还视情听取“一署两院”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减轻农民负担,下岗职工再就业等专题情况汇报18次,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地区人大工委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省直单位的评议工作,先后组织在抚州的省人大代表对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区交通局、林业局、水电局等部门贯彻相关法律的情况进行视察。在加强宏观监督同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注意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重点监督,促使临川市秦浩杀人案、南城县黄兰娇长达30年的房产纠纷等案件的落实和解决。
   发挥代表作用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在代表活动形式上不断创新,拓宽监督渠道,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评议,以及对县人大常委会所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组织代表开展粮食收购监督工作,在各粮食收购点采取视察调查及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岗、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督促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党和国家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落实,维护农民利益。在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执行国家政策、带头完成国家任务为主要内容的“十带头”活动,加强代表议政室和代表任期档案管理,不断提高代表参政履权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主人翁作用。重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和办理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一些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重点监督,直到落实和解决。1997年,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被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指导换届选举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在1984年—1998年指导县、乡人大开展1984年、1987年、1990年、1993年、1998年年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工作中,地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指导基层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如期选出省、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和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坚实组织基础。1995年上半年,地区人大工委指导抚州市、临川县合并选举工作,如期选出临川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府机关领导人员。1996年和1997年开展乡(镇)和县(市)换届选举,地区人大工委指导县、乡人大严格按照新颁地方组织法、选举法要求,落实“政党提名或代表十人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的规定,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民主权力,坚持差额选举制度,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和圆满成功。
   加强工作指导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切实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注重引导、培养和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域内人大工作发展。1990年在调查总结基础上,推广南丰、广昌县人大常委会在村委会建立代表议政室,总结代表参政议政活动经验,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991年,推广崇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评议乡镇基层所站的工作经验,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人大监督渠道得以拓宽。1994年推广南丰县开展对县乡人大代表实行任期档案管理的经验,人大代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推动代表工作深入进行。1997年推广南城县建立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的经验,执法责任的明确及相关措施到位,有力推动全区依法治理进程。
   做好“撤地设市”筹备工作 2000年6月—7月,国务院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先后下文,撤销抚州地区和县级临川市,设立地级抚州市和县级临川区。地区人大工委参与撤地设市筹备工作,协助抚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召开抚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实施方案》;按照选举法律法规,提出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结构调配意见,抚州市人大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原则进行分配,指导各县(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市人大代表。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工作得到江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充分肯定,多次在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或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特别是1999年12月,中共江西省委主持召开的首次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指定抚州代表全省各地市人大作题为《争取党委重视支持,依法做好人大工作》的典型发言,产生较大反响,受到与会领导和兄弟地市人大好评。
   随着撤地设市工作完成,抚州地区人大联络处(工委)作为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派出机构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其工作由新产生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接替。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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