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859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地区人大联络处、人大工委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4 |
页码: | 530-533 |
摘要: | 1983年12月开始组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抚州地区联络处(简称地区人大联络处),至1984年7月正式成立。联络处为省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未明确级格,设主任、副主任。1988年6月定为正厅级。1995年6月,根据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抚州地区联络处改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抚州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区人大工委)。地区人大联络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同区内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加强同区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经验;承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
关键词: | 人大联络处 人大工委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