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残疾人生活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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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743
颗粒名称: 四、残疾人生活保障
分类号: C912.2
页数: 2
页码: 486-487
摘要: 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全区民政部门采取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济、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敬老院供养等途径,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2010年始,全市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至2011年,全市共为1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2009年始,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至2011年底,共为3619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
关键词: 残疾人 生活保障

内容

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全区民政部门采取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济、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敬老院供养等途径,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90年代,地、县(市)残联加大对残疾人的扶贫解困工作力度,有康复扶贫、社会扶贫和法律扶贫等扶贫方式。
   1991年—2000年,全区共投入康复扶贫资金1610万元(省残联拨款210万元、当地政府配经费200万元),建立金溪县残疾人福利蚕丝被服厂、南城县残疾人福利种养场和崇仁县残疾人福利花炮厂3个康复扶贫基地,共扶助贫困残疾人9403人,脱贫5418人。1997年,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被省残联评为康复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各县(市)全部制定《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对残疾人开展全方位扶贫解困活动。开展干部“1+1”扶贫、富裕户“1+1”、社会帮扶和科技帮扶相结合扶贫,共扶助贫困残疾人47021人,脱贫29504人。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区各县(市)先后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和实施措施。1997年,宜黄、东乡、金溪、乐安、南城5个县以发放“全国统一残疾人证”为契机,制定第二次残疾人优惠政策。1991年—1997年,全区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49895人,减免积累及摊派32083人,减免残疾人个体户税费194.9万元,为残疾人解决法律纠纷885人(次)。
   2000年后,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年度康复扶贫贷款工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力度,积极引导农村残疾人创办扶贫基地,抓好残疾人种养殖扶贫基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困难,尤其在“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有关节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市、县两级都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率有关单位负责人,开展走访慰问和扶助贫困残疾人活动。2002年—2004年,全省在金溪县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费税减免试点工作,各县(区)农村残疾人税费减免工作全面铺开,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市农村残疾人农业税减免对象52631人,减免金额190万元;2003年—2005年,全市开展“千村万户公仆行”助残济困活动,12049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就业、培训、康复、教育、房屋维修、小额信贷、致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或资助,全市各级包村单位共资助农村残疾人近30万元,捐赠物资2万多件。2005年,出台《抚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城乡贫困群众救助实施方案》。2006年,市残联与市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联合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向残疾人献爱心”扶残助残活动,全市10余万名党员捐献资金20多万元。2007年,市残联与市民政局组建抚州市爱心超市,为3000多户市城区特困残疾人家庭在改善生活状况方面提供帮助,发放衣裤1万多件、棉被400多床。组建抚州市扶贫助残义工协会,招募义工1700多名,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2008年,全市各级残联组织开展“心系灾区残疾人,扶残助残献爱心”活动,共募集资金6万余元,通过市慈善总会汇到四川小金县残疾人联合会。2000年—2011年,全市走访慰问和扶助贫困残疾人10478户,为残疾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通过多种渠道帮扶,上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问题。2004年,国家和省残联在金溪、南城两县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至2011年,全市投入资金586.25万元,为202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各级残联还与房管部门协调,制定城镇残疾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优先配置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按照“一乡一特色”和“一村一品”要求,各县(区)残联扶持建立农村残疾人种养殖扶贫示范基地。2006年,广昌县残疾人养兔示范基地获得省残联资助5万元,市、县两级扶持资金14万多元。2007年,省级农村残疾人种养业示范基地——资溪县高阜林场残疾人白茶种植基地获得省残联5万元扶助资金。至2011年,全市共建有28个农村残疾人种养殖扶贫示范基地(省级扶贫示范基地10个、市级扶贫示范基地18个)。全市共争取康复扶贫项目贴息贷款计划1113万元,贴息45万元;小额信贷到户贴息贷款计划630万元,贴息资金38.1万元。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中,力求“低门槛、广覆盖”,突出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即“三保一救”)。全市各级残联积极参与政府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协调民政部门制定针对残疾人的低保政策,全力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优先把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做到应保尽保。2007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试点县的残疾人全部纳入。2011年,部分县(区)明确将运动疗法等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残疾人假肢装配及7周岁以下聋儿人工耳蜗手术纳入新农合范围。解决贫困残疾人就医“三免四减半”、贫困残疾人子女或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就学“两免一补”等问题。至2011年底,全市37592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48239名城镇残疾人和173426名农村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7136名残疾人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积极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2010年启动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至2011年共为1442名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发放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积极筹建“阳光家园”托养机构。2011年3月,东乡县筹备成立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省残联扶持该中心15万元。
   2002年,全市各县(区)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南城县被授予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县称号,临川区抚北镇陈全龙被授予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南城县残联吕永忠被国务院残工委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全市各级残联联合城建部门,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新城建设、旧城改造、中小街道整治、新建公共设施和道路时,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2010年始,全市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至2011年,全市共为1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2009年始,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至2011年底,共为3619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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