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737 |
颗粒名称: | 四、基层残疾人组织 |
分类号: | C912.2 |
页数: | 2 |
页码: | 483-484 |
摘要: | 1998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各县(市)推动乡镇(街道)残联和村(居委会)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场)残联组织建设的通知》,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至2011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场、街办均成立残联,有专兼职残联主席和理事长,残联主席一般由乡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理事长由乡民政所所长兼任,办事员由民政所干事兼任,共选聘16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均成立残协组织,设立兼职残协主席、副主席,共选聘1624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
关键词: | 基层组织 残疾人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