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残疾人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73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残疾人团体
分类号: C912.2
页数: 7
页码: 482-488
摘要: 解放前,残疾人处于社会最低层,受歧视和冷遇。残疾人谋生无路,就业无门,饥不饱腹。盲人多数靠算命卜卦或说书卖唱求生,聋哑人靠卖苦力、字画糊口。为维护自身利益,一些算命盲人自行组织起来,结成“瞽目神会”,这是域内残疾人的早期民间自发组织。解放后,人民政府弘扬人道主义,维护残疾人权益,成立残疾人联合组织,为残疾人服务。2000年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康复、扶贫解困、社会保障、宣传文体和信访维权等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进步。
关键词: 残疾人 团体组织

内容

解放前,残疾人处于社会最低层,受歧视和冷遇。残疾人谋生无路,就业无门,饥不饱腹。盲人多数靠算命卜卦或说书卖唱求生,聋哑人靠卖苦力、字画糊口。为维护自身利益,一些算命盲人自行组织起来,结成“瞽目神会”,这是域内残疾人的早期民间自发组织。
   解放后,人民政府弘扬人道主义,维护残疾人权益,成立残疾人联合组织,为残疾人服务。党和政府视残疾人为有特殊困难的群体,使残疾人不但享受到与健全人一样的权利,而且还对残疾人关心、照顾,给予各种优惠。市、县残疾人组织成立后,做好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人利益,办好残疾人福利,鼓励残疾人发扬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尊重、爱护和帮助残疾人,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
   2000年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康复、扶贫解困、社会保障、宣传文体和信访维权等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进步。各级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人权益,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其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0年,抚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简称市政府残工委)成立,是市政府管理残疾人事业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设市残联内,承担日常工作。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2011年,市政府残工委有34个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1名领导分管和负责残疾人工作。各县(区)政府也成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乡、镇(街办)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为成员。
   二、市残疾人联合会 1959年,地区民政局社会救济科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1989年1月,成立地区残疾人三项康复(小儿麻痹矫治、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语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借调干部2人从事日常工作。1990年10月,成立残疾人工作办公室,为副县级单位,配备专职主任和工作人员2人。1991年1月,地区残疾人三项康复领导小组改名为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1996年12月,按照抚行办发(1996)64号文件规定,残疾人工作办公室事业编6人。历任办公室主任为黄胜辉、刘铭育。
   2000年10月,抚州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更名为抚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负责残疾人工作,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残联由市委领导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实行执行理事会负责制。2003年,市残联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内设综合科,编制6名。2004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抚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抚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均为市残联下属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0年8月,市残联增加教育就业科、康复科;增加6个编制(市残联机关增加行政编制2个、两个下属中心各增加2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抚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抚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改为市残联下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底,市残联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内设办公室、教就科、康复科,下属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康复中心。编制共12个,实有工作人员8名。历任理事长为刘铭育、杨更生、黄晓慧、罗晓宾。
   三、县(区)残疾人联合会 1959年5月,成立抚州市盲人协会筹备委员会,设市民政局内。1979年9月,正式成立抚州市盲人、聋哑人协会。1990年3月,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改为抚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全区各县相继成立残疾人联合会,级格为副科级,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997年底,全区有县(市)残联11个,专职干部60人。
   至2011年底,全市有县(市)残联11个,专职干部61人,11个县(区)残联机构全部升格为正科级,人员编制3个~9个,均配有专职正、副理事长。经费在同级财政中实行计划单列。金巢经济开发区残疾人工作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大部分县(区)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等工作机构。
   四、基层残疾人组织 1998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各县(市)推动乡镇(街道)残联和村(居委会)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场)残联组织建设的通知》,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2005年,广昌县旴江镇残联理事长邱艳华被中国残联授予“优秀乡镇残联理事长”称号。2010年,全市开展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强化、提高”年活动。2011年,广昌县残联按每个乡(镇)1万元的标准从残疾人保障金中拨款,加强乡(镇)残联办公室基础设施建设。宜黄县基层残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东乡、乐安等地实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协调员、农家书屋管理员“三员”合一。至2011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场、街办均成立残联,有专兼职残联主席和理事长,残联主席一般由乡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理事长由乡民政所所长兼任,办事员由民政所干事兼任,共选聘16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均成立残协组织,设立兼职残协主席、副主席,共选聘1624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五、残疾人专门协会 残疾人专门协会是由残疾人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各级残联的监督和管理。主要任务是为本类别残疾人服务。市内有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2003年,市、县(区)两级残联5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全部成立。各协会成立后,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联系和帮助各自归口管理的残疾人。2004年,东乡县肢残人协会得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省残疾人联合会表彰。2011年,金溪县盲人协会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全国先进盲协组织。至2011年底,全市各级共有60个残疾人专门协会。
   第二节 主要工作 一、残疾人调查 1987年4月1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安排,以临川县为试点,对全区残疾人进行调查。全区残疾人总数15.42万人,占全区总人数4.7%。其中,视力残疾4.26万人、肢体残疾3.08万人(含小儿麻痹0.59万人)、听力语言残疾3.12万人、其他残疾4.96万人。全区残疾人文盲达70%,盲、聋、哑儿童入学率不到9%,8万多名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仅为25%。1997年,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全区有残疾人贫困户31446户,贫困残疾人56123人,占全区贫困人口的26%。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年底结束,抽中临川区、南城县、金溪县。现场调查从2005年4月1日凌晨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南城县抽查结果为6.32%,接近于全国残疾人6.34%的比例。抽样调查统计显示,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24.95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6.39%。其中,视力残疾4.11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16.48%;听力残疾5.62万人,占22.53%;言语残疾0.42万人,占1.7%;肢体残疾7.51万人,占30.09%;智力残疾2.21万人,占8.84%;精神残疾1.73万人,占6.92%;多重残疾3.35万人,占13.44%。农村残疾人19.5万人,占残疾人总数78.16%;城镇残疾人5.4万余人,占残疾人总数21.84%。
   2009年,全市启动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至2011年底,全市共受理、办理残疾证49317例,其中发证47940本。
   二、残疾人康复 1990年4月,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全区各县(市)的小儿麻痹矫治、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语训等三项康复对象进行普查,全区康复对象11250人。12月,召开全区第一次三项康复工作会议,对康复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1991年11月,制定《抚州地区残疾人“八五”康复实施方案》,白内障复明手术946人,小儿麻痹矫治手术476人,聋儿语训35人。至1995年,先后举办医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医疗骨干和护理人员180余人。1996年4月,制定《抚州地区残疾人“九五”康复实施方案》。1997年11月,制定《“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抚州地区实施方案》。全区举办第四期医务人员培训班,60余名医疗、护理人员参加培训。
   2000年,全区白内障复明手术脱盲率100%,脱残率93.5%;小儿麻痹矫治手术有效率98.7%,显效率91.5%;32名语训聋儿达国家三级康复水平标准。2001年—2002年,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2003年,实施“助听、助行、助明”三助爱心工程。2004年,市残联制定《关于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市第一医院被确立为贫困残疾人康复定点医院,赣东医院被确立为精神、智力类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定点医院,抚州惠耳中心被确立为听力、言语类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点。2005年,市光明眼科医院被确定为抚州市贫困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康复定点医院。2006年—2007年,举行江西省国家电网公司“助行行动”假肢安装项目启动仪式;开展“彭年光明行”白内障复明手术活动,先后为16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2008年,启动“三星爱之光行动”项目,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获得免费治疗重见光明。4月,组织8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江西省同仁眼科医院进行免费超声乳化复明手术;组织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专家到抚州市各县(区)进行肢体残疾儿童、唇裂和尿道下裂患者矫治手术筛查和免费治疗。2009年,全市各级残联配合政府开展“光明微笑”行动,为118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2010年,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南丰县被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称号。全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正式启动,由市百灵聋儿语训中心和宜黄县特教学校具体实施。市百灵聋儿语训中心于9月29日揭牌,20多位6周岁以下聋儿接受听力语言抢救性康复训练。20名智力残疾儿童在宜黄县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抢救性康复训练。2011年,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为12264名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建档。各县(区)残联与卫生部门制定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卫生服务内容。东乡县在全市率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中共东乡县委、东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1年起,县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康复工作经费不低于辖区总人口人均0.8元的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按10%的比例逐年增加。”至2011年底,全市构建县(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乡(镇、街道)残疾人康复服务站、村(社区)康复点三位一体、层层覆盖的康复服务网络,共成立200个社区康复站,培训1600余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为12264名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建立档案,为7万多名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3929例,低视力配用助视器558名,培训低视力家长142名;聋儿康复训练315名,培训聋儿家长289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404名,普及型假肢装配755条,矫形器装配238件;麻风畸残矫治手术25名,麻风病患者康复训练37名,发放麻风病畸残患者辅助用具600余件;脑瘫儿童康复训练63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44名。全市各县(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为9317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辅助用品器具供应13933件,为70名贫困聋儿提供1年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费用补助。
   三、残疾人培训、就业 20世纪90年代以前,域内残疾人就业主要依靠民政部门创办福利企业安置,就业人员仅1000多人。1990年,地、县(市)残联组织成立后,一面积极创办经济实体,接纳残疾人集体就业,一面鼓励和帮助残疾人个体开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重点对盲人进行按摩培训,成立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做好残疾人技术职称评审、鉴定、行业管理等工作,至2000年,地、县(市)残联创办经济实体19个,安置残疾人1032人,残疾人个体开业3025人,民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4988人。2007年,市残联与市科协制定并启动《抚州市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农村残疾人进行以种养业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崇仁县成立全市残疾人电脑培训中心。2010年,盲人按摩培训作为全市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纳入全市民生工程计划。2000年—2011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242期,包括蓝孔雀养殖、食用菌栽培、网箱养鳝鱼、大棚蔬菜、肉牛(鸡、鸭、兔)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电脑培训、面包制作、摩托车维修、电脑操作、电机缝纫、刺绣、民间绘画等城镇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培训9268人。
   政府重视、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到适合的企事业单位工作。1997年11月,行署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第58号省长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通知》,全区各县(市)相应出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2003年,市政府重新出台《抚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财政统发工资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障金由财政统一划拨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行财政直接划转制度。2004年,11个县(区)全部出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财政代扣的相关文件。2005年,启动由地税部门对全市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2006年,市政府进一步规范保障金征收工作;向各县(区)下达征收任务;市直及11个县(区)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保障金全部实现财政划转。2008年,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抚州市全面贯彻《江西省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办法》,市、县(区)两级相应制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全市各级残联认真贯彻残疾人就业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凡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本单位总职工人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干部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各单位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上年度某单位在岗干部、职工总人数×1.5%-上年度某单位在岗残疾人(含伤残军人)干部、职工人数×上年度本级干部、职工年人均收入总额(干、职工年人均收入总额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各有关部门还结合实际制定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岗位补贴等就业保护政策,至2011年,全市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1170个,农家书屋安排残疾人管理员800人,全市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6%以上。
   四、残疾人生活保障 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全区民政部门采取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济、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敬老院供养等途径,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90年代,地、县(市)残联加大对残疾人的扶贫解困工作力度,有康复扶贫、社会扶贫和法律扶贫等扶贫方式。
   1991年—2000年,全区共投入康复扶贫资金1610万元(省残联拨款210万元、当地政府配经费200万元),建立金溪县残疾人福利蚕丝被服厂、南城县残疾人福利种养场和崇仁县残疾人福利花炮厂3个康复扶贫基地,共扶助贫困残疾人9403人,脱贫5418人。1997年,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被省残联评为康复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各县(市)全部制定《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对残疾人开展全方位扶贫解困活动。开展干部“1+1”扶贫、富裕户“1+1”、社会帮扶和科技帮扶相结合扶贫,共扶助贫困残疾人47021人,脱贫29504人。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区各县(市)先后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和实施措施。1997年,宜黄、东乡、金溪、乐安、南城5个县以发放“全国统一残疾人证”为契机,制定第二次残疾人优惠政策。1991年—1997年,全区农村残疾人减免义务工49895人,减免积累及摊派32083人,减免残疾人个体户税费194.9万元,为残疾人解决法律纠纷885人(次)。
   2000年后,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年度康复扶贫贷款工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力度,积极引导农村残疾人创办扶贫基地,抓好残疾人种养殖扶贫基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困难,尤其在“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有关节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市、县两级都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率有关单位负责人,开展走访慰问和扶助贫困残疾人活动。2002年—2004年,全省在金溪县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费税减免试点工作,各县(区)农村残疾人税费减免工作全面铺开,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市农村残疾人农业税减免对象52631人,减免金额190万元;2003年—2005年,全市开展“千村万户公仆行”助残济困活动,12049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就业、培训、康复、教育、房屋维修、小额信贷、致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或资助,全市各级包村单位共资助农村残疾人近30万元,捐赠物资2万多件。2005年,出台《抚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城乡贫困群众救助实施方案》。2006年,市残联与市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联合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向残疾人献爱心”扶残助残活动,全市10余万名党员捐献资金20多万元。2007年,市残联与市民政局组建抚州市爱心超市,为3000多户市城区特困残疾人家庭在改善生活状况方面提供帮助,发放衣裤1万多件、棉被400多床。组建抚州市扶贫助残义工协会,招募义工1700多名,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2008年,全市各级残联组织开展“心系灾区残疾人,扶残助残献爱心”活动,共募集资金6万余元,通过市慈善总会汇到四川小金县残疾人联合会。2000年—2011年,全市走访慰问和扶助贫困残疾人10478户,为残疾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通过多种渠道帮扶,上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问题。2004年,国家和省残联在金溪、南城两县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至2011年,全市投入资金586.25万元,为202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各级残联还与房管部门协调,制定城镇残疾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优先配置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按照“一乡一特色”和“一村一品”要求,各县(区)残联扶持建立农村残疾人种养殖扶贫示范基地。2006年,广昌县残疾人养兔示范基地获得省残联资助5万元,市、县两级扶持资金14万多元。2007年,省级农村残疾人种养业示范基地——资溪县高阜林场残疾人白茶种植基地获得省残联5万元扶助资金。至2011年,全市共建有28个农村残疾人种养殖扶贫示范基地(省级扶贫示范基地10个、市级扶贫示范基地18个)。全市共争取康复扶贫项目贴息贷款计划1113万元,贴息45万元;小额信贷到户贴息贷款计划630万元,贴息资金38.1万元。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中,力求“低门槛、广覆盖”,突出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即“三保一救”)。全市各级残联积极参与政府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协调民政部门制定针对残疾人的低保政策,全力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优先把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做到应保尽保。2007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试点县的残疾人全部纳入。2011年,部分县(区)明确将运动疗法等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残疾人假肢装配及7周岁以下聋儿人工耳蜗手术纳入新农合范围。解决贫困残疾人就医“三免四减半”、贫困残疾人子女或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就学“两免一补”等问题。至2011年底,全市37592名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48239名城镇残疾人和173426名农村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7136名残疾人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积极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2010年启动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至2011年共为1442名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发放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积极筹建“阳光家园”托养机构。2011年3月,东乡县筹备成立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省残联扶持该中心15万元。
   2002年,全市各县(区)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南城县被授予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县称号,临川区抚北镇陈全龙被授予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南城县残联吕永忠被国务院残工委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全市各级残联联合城建部门,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新城建设、旧城改造、中小街道整治、新建公共设施和道路时,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2010年始,全市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至2011年,全市共为1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2009年始,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至2011年底,共为3619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
   五、特殊教育工作 抚州地区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全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普及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全体适龄残疾儿童均接受义务教育。同时积极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1990年,区内只办有抚州市聋哑儿童语训班,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仅30.2%。1991年起,地、县(市)残联加强特殊教育工作,投入特教经费139万元(含省拨63万元),先后在宜黄、临川、崇仁、南丰等县建起4所特教学校,增强特教师资力量。逐步形成以特教为龙头,辐射全区,家庭训练为辅,集中训练与分散训练相结合的特教事业新格局。至2000年,全区有聋哑儿童语训班9个,特教教师32人,在教聋儿246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85%。宜黄县特教学校语训教师吴荣兰两次获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1996年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1997年出席全国残疾人事业先进工作者会,受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2001年—2002年,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盲童入学项目,受助盲生和低视力学生107名。2005年,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共资助190名盲童入学。2006年,全市有7名残疾人技能选手参加全省残疾人技能竞赛,取得3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的成绩。2007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残疾学生募捐活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各特殊学校学生及残疾学生困难补助。2008年,市残联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爱心助残”活动,将扶残助学列入全市教育计划,全市“三类儿童”(适龄听力、视力、智力)随班就读率上升到85%以上。2010年,南城县残联会同教育部门争取到上级280万元建校资金兴办县特教学校,配置80万元的特教教学设备,方便全县盲、聋、智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2011年,金溪县政府在秀谷镇联乐村无偿划拨2公顷土地用于建设特教学校,全市共建有特教学校7所;资溪县在鹤城二小开办弱智儿童特教班;东乡县资助60名初、高中和大学残疾学生。2000年—2011年,全市有142名残疾考生被高等院校录取(详见本志卷二十二第三章第七节)。
   六、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2008年,成立赣东残疾人艺术团,该团13名残疾人农转非,享受城镇低保最高标准待遇。2001年,在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中,获二等奖2个、一等奖1个。2003年,南丰县聋哑人赵红梅参加全国首届残疾人工艺美术作品大赛获优秀奖。2007年,临川特教学校选送的舞蹈《快乐爵士》获第五届全省盲、聋及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一等奖。
   1982年,地区民政局、教育局、体委联合举办首届盲人、聋哑人体育运动会,126名盲、聋哑运动员参加田径、拔河、腾圈等47个项目的比赛。1984年6月,地区派出残疾人运动员18人参加全省首届伤残人运动会,获游泳金牌2枚、60米短跑金牌1枚;10月,在全国首届伤残人运动会上,抚州市聋哑运动员王国泉获男子100米自由泳、仰泳两项冠军。1987年7月,地区派出残疾人运动员13人,参加全省第二届伤残人运动会,王国泉获10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4枚金牌,并打破男子聋哑组100米自由泳全国纪录。8月,在全国第二届伤残人运动会上,王国泉又获100米自由泳、仰泳、蝶泳和200米混合泳4枚金牌。1991年10月,地区派出残疾人运动员16人参加全省第三届伤残人运动会,在气手枪、气步枪、举重、铅球、游泳等项目比赛中,共获金牌13枚、银牌2枚、铜牌9枚。1995年10月,地区派出残疾人运动员19人参加全省第四届伤残人运动会,在举重、游泳、气手枪、1500和3000米跑等项目比赛中,共获金牌16枚、银牌2枚、铜牌1枚。1996年8月,在全国第四届伤残人运动会上,抚州运动员获金牌5枚,其中王国泉获10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金牌3枚,陈海清获60公斤卧举、推举金牌2枚。1997年,王国泉入选国家队赴丹麦参赛。1999年,陈海清入选国家队集训,在第七届远南运动会上获60公斤级卧举银牌。2000年,在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上,王国泉获100米自由泳、1000米蛙泳两枚金牌,400米接力赛银牌;邱阳获48公斤级卧举金牌;唐良获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两枚铜牌。2002年,成立抚州市青少年残疾人举重训练基地,4名残疾人运动员被抽调到国家队训练。2003年,抚州市残疾人运动员在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获金牌1枚、银牌3枚、铜牌4枚,其中临川区残疾人举重运动员杨艳在新西兰举行的世界残疾人举重锦标赛上夺得1枚金牌;市体育局局长刘辉祥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抚州市体校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抚州肢残举重运动员杨艳、肖翠娟代表国家队在希腊雅典举行的残疾人奥运会上勇夺2枚铜牌,实现抚州市运动员在残奥会上奖牌零的突破。2005年,抚州市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金牌2枚,在全国比赛中获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3枚。2006年,肖翠娟在韩国首尔举行的2006年世界残疾人举重锦标赛上获得44公斤级女子举重金牌,打破该项目青年组世界纪录;在广西南宁举行的全国举重锦标赛上,肖翠娟、裘春红、项丽分获冠、亚、季军;肖翠娟还在第九届远南运动会上获得举重金牌。建成特奥项目宜黄县硬地滚球基地和南城县田径训练基地,并在南城、宜黄两县建立第二批特奥活动示范社区。2007年,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亚洲残疾人举重锦标赛上,肖翠娟荣获44公斤级女子举重冠军,并打破世界青年纪录;在昆明举行的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上,肖翠娟获得44公斤级女子举重冠军。市残联被评为2003年—2007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市残联理事长杨更生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在北京残奥会上,肖翠娟荣获女子44公斤级举重冠军,实现该市残疾人运动员残奥会上金牌零的历史性突破;市残联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获省政府颁发的“第十三届残奥会人才输送突出贡献奖”。2010年,抚州市有5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第十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肖翠娟荣获48公斤级女子举重亚军。2011年,在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抚州市7名残疾人运动员在举重、羽毛球、田径等项目比赛中夺得金牌1枚、铜牌2枚、2个第四名和2个第五名,肖翠娟获女子举重52公斤级金牌并打破全国纪录。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

相关人物

黄胜辉
相关人物
刘铭
相关人物
杨更生
相关人物
黄晓慧
相关人物
罗晓宾
相关人物